[摘要]視覺自古典時代起就位於感官金字塔的頂端。主要在奧古斯丁的影響下,中世紀盛期發展出許多關於人眼所能感知到的視像的三分學說。
關於文藝復興時期奠定現代光學與透視法的陳詞濫調,今日想必已得到了足夠的澄清。幾乎一切重要的近代光學理論都植根於中世紀,尤其是受益於以阿爾哈森為代表的阿拉伯學者的研究;在歐洲範圍內,則主要受到羅伯特?格羅塞泰斯特的光源(lux)與流明(lumen)說,其學生羅傑?培根的「外射」(extramission)與「內射」(intromission)說,以及約翰?佩尚的透視論的影響——三位神學—科學家都活躍於十三世紀的英國,其中兩人曾出任重要教區的大主教。
「光學之父」阿爾哈森所繪視神經手稿,約1027年,已知最早的神經系統圖解。
視覺在中世紀所對應的元素是火(「最純淨的元素」),火被認為是光的一種變體,並且視覺的動物圖騰是鷹——傳說中唯一能直視太陽的動物。按照格羅塞泰斯特《創世六日》中影響深遠的基督論,「聖子—言—光」是創造這個世界的三位一體的原力之一,光照崇拜因而在整個歐洲中世紀具有神正論上的重大意義。十五世紀N鎮神秘劇《基督誕生》中,遲到的產婆不敢進入馬廄,因為畏懼其中「比日月更璀璨的光芒」;十四世紀護教作家約翰?默克的《節日布道集》中記載:以得撒國王派畫匠去為耶穌畫像,然而聖容太過耀眼以至於畫匠無法睜開雙眼,只好用一塊布蓋住耶穌的臉,布上奇蹟般拓下了聖容(即著名的「以得撒畫像」,與維羅尼卡汗巾和都靈裹屍布並為早期基督生平傳說中三件「自然聖像」);在聖燭節(Candlemass)被祝福過的蠟燭不得用於非宗教場合,除非先將它們融化。教堂彩窗玻璃,手抄本上的金箔,書龕、聖物龕或十字架上的裝飾寶石,神秘劇中閃亮的面具……眾多物件因其反射或折射光的特質而具有神聖性,隨之發展出一種光的拜物教,這種拜物教深深植根於《啟示錄》中對金碧輝煌的新耶路撒冷的描繪:純金鋪地,光蓋日月,十二種寶石構成十二道璀璨的牆基,而基督羔羊本身就是至高的光源。
年老的鷹飛向太陽,讓烈日燒去籠罩在眼上的翳(也燒去羽毛),然後衝入水中三次,恢復青春與視力。大英圖書館,RoyalMS12C.xix,Folio38r
以得撒畫像木拓,現藏熱那亞。
視覺自古典時代起就位於感官金字塔的頂端。主要在奧古斯丁的影響下,中世紀盛期發展出許多關於人眼所能感知到的視像的三分學說,其中以十四世紀女隱修士諾維奇的朱莉安(英語語言中第一位著書立作的女性)的表述最為確鑿。在她接收到的一系列著名天啟中,朱莉安聲稱看到過三個等級的視像:「肉體視像」、「智性視像」和「精神視像」——最後一種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神秘視像,連職業幻視者朱莉安都承認,自己無法理解這種終極之光,「只有上帝能解釋」。
然而在中世紀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中,連「肉體視像」——物理之光——都神秘而費解。中世紀對感官世界的普遍認知有別於現代的首要一點,在於感受過程的「雙向性」:我們的感官不僅是信息的被動接收器,同時還是發射端,能夠向感知對象散布看不見的、獨屬於我們的「物種粒子」並改變它們的性質,反之亦然。這種雙向性在視覺中表現得最為直接:我們的目光能夠改變我們所觀看事物的屬性(哪怕那只是一張桌子),同理,也必須謹慎選擇觀看的對象,因為我們必然會被所看之物散發出的物種粒子改變。視覺過程具有物質性,是一個交換「粒子」的過程,這種雙向論潛藏在一大批中古英語/法語關於視覺的情色表述中——「飛鏢般傷人的一瞥」、「使人死亡的甜蜜目光」、「勾人的邪眼」等。中古羅曼司中,被禁閉在高塔或城堡中的女性的目光常被描述為「致命」的,能使與之對視的男子赴湯蹈火——但她們自己也常分享這種命運:墜入愛河,並且墜入噩運。
城堡中的拉維妮婭向埃涅阿斯投出「致命一瞥」,《埃涅阿斯紀》插圖,1215年
中世紀人對光學的另一個重要維度,色彩學,也有一系列與古典色彩理論(以亞里斯多德為代表)和現代色論迥異的看法。若說在色彩三要素中今人往往聚焦於色度,熱衷於區分和命名各種差別細微的色調,沉迷於光本身的中世紀人更看重的卻是顏色的明度和純度,因此他們描述色度的詞彙遠不如今天發達,一個詞往往可以指代多種顏色。比如古英語中的「read」一詞既可表示紅色又可表示黃色;中古拉丁文中「perse」一詞則可以指現代調色盤上介於深藍到湖綠間的任何顏色,同時還可以描述朱紅色。相對而言,盎格魯—諾曼法語具有較為豐富的色度詞彙,比如十三世紀晚期法語中rous,sor,goules,rouge,vermaille這五個表示不同深淺紅色的詞在同時期英語中一概被譯為reed(「紅」)。到了中世紀與文藝復興之交,英語中的確新增了不少描述紅色的詞彙,但一些今天的常用詞——比如pink(粉色)——要到十七世紀才會出現。
霍爾曼亨特《夏洛特女士》,取材於中古羅曼司《亞瑟王之死》:夏洛特違反禁令向窗外看並對騎士蘭斯洛一見鍾情,最後殉情而死。
中世紀畫家調色盤
中世紀百科全書《物性論》的作者,「英國人」巴多羅買認為色彩取決於溫度和溼度與光的互相作用。譬如,低溫造就白色,高溫造就黑色和紅色,綠色則由溫暖的空氣作用於溼度高的物質而產生(比如樹葉、水果和青草)——當歲時更替,溫度溼度變化,這些事物的顏色也更著改變。色彩也被認為與人類的情感密切相關:嫉妒或恐懼導致綠色,憤怒或驕傲導致紅色和藍色,許多中古寓言詩中,每種擬人化的惡習都穿著與之色彩對應的衣裳。在盛行於中世紀醫學的體液說中,膚色可以是體液比例和個人體質的外在表徵,比如多痰質者的蒼白、黃膽質者的面黃和多血質者的紅潤。
十四世紀長詩《高文爵士與綠騎士》中,綠騎士高舉自己被砍下的頭顱——從馬匹到盔甲都是綠色的綠騎士常被看作因嫉妒而來到亞瑟王宮廷的尋釁者。
人體四體液與四種自然元素的對應,《物性論》近代抄本。
有理由相信,暴雨過後掛在中世紀天穹中的彩虹,在物理外形和色彩上與今天並沒有太大不同。然而,在大多數現存繪有彩虹的中世紀手稿中,彩虹的顏色一般只有三色,最多不超過五色,其色層的排列順序也常與自然順序相異。與其說它們記錄了中世紀人親眼看到的彩虹模樣,不如說那是一種深受解經學傳統影響的圖像學慣例:彩虹畢竟是上帝與諾亞立約的信物。巴多羅買受到亞里斯多德和可敬的比德影響,認為彩虹當為四色,對應地火水風四大元素。十四世紀英國宗教異論者約翰?威克利夫(路德宗教改革的先行者)認為彩虹象徵神與大地之間的和平,因此接近穹宇的最高層應為表現皇室高貴的紫色,離地面最近的內層則是綠色,代表上帝對教會滿有恩賜的統御。羅傑?培根認為彩虹本身當為紅、藍、綠三色以對應神聖三一,外圍被黑白二色裹挾,有時候綠與藍可以分別進一步分為兩種色調——如此便完成了彩虹色層數從三到五,最後到與今天相同的七的演變。
四色虹,「教學生識別彩虹」,《物性論》十四世紀手稿插圖
「基督坐在彩虹上」,麥克萊菲德詩篇集,1320-1330年
三色虹,上帝與諾亞以虹為約,6世紀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