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衛生人才網提供2020福建醫療衛生招聘公告,包括2020福建醫療衛生招聘職位表、福建醫療衛生招聘報名入口、醫療衛生考試時間。
為進一步加強泉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愛滋病檢測確證實驗室建設,現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微生物檢驗崗位高級職稱工作人員1名。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規定,制定以下公告。
一、原則和程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考察、公示、核准聘用的程序進行。
二、對象及條件
招聘崗位 招聘人數 專業 學歷、學位 年齡 其他要求 專業技術(微生物檢驗崗位) 1 醫學檢驗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具有正高職稱年齡在50周歲及以下;具有副高職稱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 具有微生物檢驗副主任及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且5年及以上愛滋病確證試驗工作經驗。(二)基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平臺查詢有失信記錄的人員;④現役軍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⑥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招考時要求服務期且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後、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具體條件及要求
1.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學歷」,是指報考人員通過參加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於經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並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後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留學歸國人員、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學習人員以及取得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相關學歷的人員,其學歷認定按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2.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取得的學位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3.招聘崗位專業要求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所學專業與所列專業一致者方可報考;專業要求中的「××類」,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9年)》中「××類」所列專業的人員方可報考。報考人員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署的專業為準。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方式:報考材料通過郵寄或電子郵箱投遞。
聯繫人:謝女士13506929085.
郵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津淮街21號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610 郵政編碼:362000
郵箱:yfwz7879@163.com
2.報名時間: 2020年 2 月29日 2020 至 3月6日(截止時間以郵箱發出時間或郵遞寄出時間為準)。
3.報名地點:泉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4.報名時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高中畢業後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含教育部網站查詢結果)及複印件、專業技術水平(總結)和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社保繳交憑證、愛滋病確證試驗工作資質證明)等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2)《泉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招聘微生物檢驗崗位高級職稱工作人員報名表》2份(詳見附件);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證件照片2張;
提交信息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核的,其後果由本人承擔。
(二)資格審查
根據報名情況,審查報考人員是否符合應聘條件,應聘者提供的資料、證明、證件(學歷學位、身份證等)、檔案是否真實;了解個人誠信、品德、心理健康狀況;了解是否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應聘職位要求。並根據審查情況確定參加考核人員名單。具體考核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審查貫穿於招聘工作全過程,凡弄虛作假或有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各個招聘環節的,該報考人員考核成績無效,取消其聘用資格,報考人員責任自負。
四、考核
1.考核組成員:7名衛生系列副高及以上職稱專家組成。
2.考核方式:採取非現場接觸方式開展專家評審。考核重點了解報考人員的現實表現,業務能力及專業技術水平。
五、體檢、考察及公示聘用
(一)體檢
根據考核結果按擬招聘人數確定體檢對象。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文件的要求執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到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集中體檢。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體檢結果由招聘單位通知。參加體檢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提出復檢,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另行指定醫院復檢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復檢時不得告知復檢項目。自行到其它醫療單位體檢的一律無效。
(二)考察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1:1比例對考核、體檢均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考察包括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考核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迴避等方面的情況。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完成考核、考察等程序後將明確的考察結果和聘用意見書面報人社部門。
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政審考察材料。報考人員未配合招聘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政審考察工作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及聘用資格。
(三)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擬聘人選將在市衛健委網站進行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籤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係,實行合同管理。
六、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造成崗位空缺的,在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是否遞補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商人社部門研究決定(遞補次數原則上不超過兩次)。
(二)擬聘人選入編後,服從用人單位崗位調配。用人單位對擬聘人選的聘用須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原則進行聘任。
(三)考生在招聘過程中如有相關問題,可通過電話諮詢0595-28067879.
(四)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迴避制度。本次考試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有關規定執行。本次考試迴避規定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迴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有關規定執行。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市紀委派駐市衛健委紀檢監察組的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95-22252033.
泉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020 年 2 月 22日
附件下載:
·市疾控招聘公告(附件).doc
原標題:2020年泉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微生物檢驗崗位高級職稱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health.quanzhou.gov.cn/xwzx/tzgg/202002/t20200222_20410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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