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清楚美國的首都叫華盛頓,不過這通常指的是華盛頓市,也就是首都的行政區。華盛頓的英文名稱「Washington,D.C.」,這個地區叫做「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District of Columbia」的縮寫為「D.C」,其指的是哥倫比亞特區,是聯邦轄區的名稱。哥倫比亞特區特區是1790年由美國國父華盛頓親自選定的,當時是為平息南方和北方之間關於首都選址的分歧,特意在維吉尼亞州和馬裡蘭州交界波多馬克河劃出100英尺平方菱形土地,地跨河南北兩岸。1846年又將河南岸的土地交還給了維吉尼亞,北方部剩下的喬治城鎮、華盛頓市及華盛頓郡三個行政區於1878年合併為現在的華盛頓市。
(華盛頓行政規劃地圖)
在本月26日美國眾議院就一項關於是否同意讓首都華盛頓成為美國第五十一個州的提案進行投票,結果以232票贊成,180票反對通過。事後眾議院議長南希·佩洛西26日表示,使華盛頓成為一個州就是「表明我們對民主的尊重」。事後總統川普表示反對,認為若共和黨支持這項提案,那將「非常蠢」,並且明示自己會考慮使用都決權。另外參議院多數黨領袖麥康奈爾之前就已經明確表示,他不會把民主黨人的草案提上參議院的議程。所以眾議院這個投票也只是民主黨方面自我狂歡而已,根本不太可能實現。
(表決結果,CSPAN)
根據參議院議事表決規程,接納新州成為聯邦成員屬於「結塊」程序,即集體達成某項前所未有新條款,這需要至少100名參議員中的60人支持才能通過。相比之下諸如新財年預算法案這樣的「和解」類程序則只需要達到51人的簡單多數即可通過。目前參議院被共和黨所控制,席位有51人,他們幾乎不可能支持這項條款。
(美國國會)
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從其確定之日起可以說就具有特殊性,就是旨在進行政治平衡的工具,畢竟將首都建在哪個州都是不妥當的。所以其屬於聯邦直轄地區,在當時也是儘量不去佔更多州的土地,而且轄區範圍內人口是當時美國最少的,保證其作為聯邦辦公駐地的特殊性,不能參與到聯邦政治當中。這裡可以說作為「永久憲法實體」而存在的。該地區的最高權威為美國國會,市政府只負責行政,在特殊情況下,聯邦政府還有直接接管當地警務部門的權力。轄區的居民在1961年《第二十三條修正案》通過前是不參與總統大選的,沒有選舉人。雖然後來,擁有了3個選舉人票,在1973年又實施了特區自治,不過他們對於自己特殊境遇表達不滿。
(就是要成為州)
現在的華盛頓擁有70萬人,比懷俄明和佛蒙特州的人口還要多,特區GDP2019年達到1461.9億美元。人均20萬。總量在美國國內能排在36位,而人均更是全美第一。然而在華府居民和政治家看來,這樣的情況下,他們也繳納聯邦稅,然而在國會沒有投票權,只在眾議院有個代表。這對轄區很不公平,所以關於推動華盛頓特區成為聯邦州的爭論一直存在。尤其是民主黨方面對此堅決予以支持,因為華府是美國國內為數不多非洲裔族群超過其他族裔地區,該市市長長期由民主黨人擔任,總統選舉也是堅決支持民主黨人。若能推動其成為聯邦州,那麼意味著對於民主黨擴展在國會的影響力至關重要。
(表決前佩洛西與華盛頓市長鮑澤)
綜合下來其實也就可以明白了,這個投票其實只是民主黨方面進行鬥爭的一個策略。在其控制的眾議院通過也沒有任何意義。在1993年以及更早的1959年也都進行過類似表決,但是均未在眾議院通過。華盛頓特區的特殊性,成就了其區域特殊的經濟形勢,使得居民大多衣食無憂,生活體面,居民大多是吃「政策飯和公糧」。這本身已經享受到了「特權」的情況下,勢必要有所割捨。
本文圖片來自谷歌圖片,感謝提供,歡迎大家批評指正留言點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