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5號上午8點左右,廣西北海火車站的安檢人員在認真開展安檢工作時,發現有三名男性旅客均隨身攜帶了黑色拉杆箱、背包等較多行李,同時安檢儀顯示屏顯示行李箱、背包內裝有很多奇怪的條狀物品。於是,安檢人員立即向正在車站執勤的南寧鐵路公安局北海公安處北海站派出所民警報告。
經鐵路警方盤問檢查,發現箱子裡裝著大量來源不明的香菸。民警覺得不對勁,立即聯繫了當地菸草部門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最後發現為假煙,共140條。
運輸假煙,當然是明顯的違法了!那如果的真煙了?
根據國家菸草專賣局的相關規定,個人乘坐車船飛機等交通工具,跨地市攜帶捲菸的最高限量為每人次一萬隻(50條),特殊需要攜帶多於以上規定的要向縣以上菸草專賣局出具證明。
所以,即使是真煙,也不是你想帶就能帶的,一個人最高限量為每次一萬隻(50條)。
此前,鐵路公安機關也多次查獲違規超量攜帶香菸的行為。如2019年7月27日,在漢口開往哈爾濱的T182次列車上,乘警在車廂巡視過程中發現男子趙某神色緊張,遂對其檢查,發現其放在行李架上的紙箱中攜帶了各色品牌的香菸共計146條。這個趙某也知道不能跨地市攜帶如此多的煙,所以在上車的時候還特意找了幾個朋友送站,以為上了車就萬無一失了。
那麼,超量攜帶香菸將面臨什麼處罰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無準運證或者超過準運證規定的數量託運或者自運菸草專賣品的,由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處以罰款,可以按照查獲地省級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上年度菸葉平均收購價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購違法運輸的菸葉,按照市場批發價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購違法運輸的除菸葉外的其他菸草專賣品;情節嚴重的,沒收違法運輸的菸草專賣品和違法所得。還有第三十五條規定:倒賣菸草專賣品,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倒賣的菸草專賣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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