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三嚴三實"推進信息化實戰警務 全警實踐
表面看是廣告公司,
但私底下做的卻是非法兌換外幣的勾當!
僅一年多時間,
犯罪嫌疑人施某非法兌換342萬多美元。
近日,施某因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3個月。
一起挪用公款案牽出一個地下錢莊
2015年7月,柯橋區公安局經偵大隊接到柯橋某外貿公司負責人報警,稱公司的一名業務員王某挪用了公司的業務款。民警隨後在對案件的偵查過程中了解到,王某作為公司的業務員,主要負責聯繫境外業務。在雙方進行交易時,境外公司往往先直接將貨款匯到王某帳戶,再由王某轉帳給公司。
由於平時的開銷比較大,經常會入不敷出,於是,王某抓住了這個「中轉貨款」的漏洞。從2011年開始,他常常把境外公司匯來的貨款挪作他用,等到公司催得急時,他再想辦法籌錢交給公司。
在調查王某兌換美元的資金流向時,民警有了意外發現。原來,王某兌換美金並不是通過正規渠道,而是通過地下錢莊來兌換。在他看來,這種方式不僅方便,而且可以拿到一個比較好的匯率。
根據線索,民警進行了摸排。很快,在柯橋開廣告公司的杭州人施某進入警方視線。據了解,施某曾是銀行職員,主要從事外匯兌換業務,2014年起,他自己開起廣告公司,但卻從不接廣告業務,而是做起非法兌換外幣的勾當。
一年多時間非法兌換342萬多美元
鎖定施某的身份信息後,2015年8月2日,警方成功將其抓獲。經審訊,施某對於非法兌換外幣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施某交代,由於曾在銀行工作過,認識的人比較多,同時他的信譽較好、效率比較高,所以他在短時間內就積累了一批固定客戶。
「來我這裡兌換外幣的都是老客戶,或者是老客戶介紹的新客戶,所以都比較信任我。」施某說,交易時雙方並不見面,對方有需要時只要打電話給他,並將美元匯入他的美元帳戶,他就會立即將人民幣匯入對方的人民幣帳戶。兌換來的美金,他大多會賣給有需要的外貿公司,而這些公司找他主要是為了圖方便。
施某說,出於安全風險的考慮,他設置了交易上限,走的是「薄利多銷」的策略,一般單次交易最多為5萬美元左右,每單賺取1%的利潤。一年多時間裡,他先後非法兌換外幣60多次,共342萬多美元。
私自換匯行為屬違法,也存在安全隱患
「經過一年多時間的嚴打,柯橋地下錢莊的情況已明顯好轉。」民警介紹,根據公安部統一部署,柯橋區公安局自去年4月以來,積極開展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轉移贓款專項行動,以重點人員為突破口,加強與外地警方、銀行的合作,對地下錢莊進行嚴厲打擊,已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8人。
「個人應在具有結售匯業務資格的金融機構及經批准的其他機構購買或賣出外匯。」民警提醒,根據我國《外匯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不按照國家規定將外匯賣給外匯指定銀行的逃匯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一般情況下,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金額為等值20萬美元以上,或非法所得人民幣5萬元以上的,即構成犯罪。
民警表示,私下兌換外幣的行為還存在很大安全隱患。根據他們日常辦案經驗來看,打著兌換外幣幌子行騙的不法分子大有人在,不少為了圖方便,或者賺取匯率差價的人因此上當受騙。所以,如果要兌換外幣,最好還是通過正規渠道。
信息來源:柯橋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