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收到晨友發來的一張照片
仔細看看,有點意思哦~
主要是汽車後窗的貼紙太搶眼了!
充滿花都語言特色的對話
仿佛置身於微信對話框
讓司機們看了甚是認同
並且哭笑不得!
下面,小早晨解讀一下這對話,因為是花都本土語言,可能會有人看不懂哦~
禮讓行人,3分兩百,艾丁敢走。(不禮讓行人,扣3分罰200元,我怎麼敢走)自今年年初
廣州開展「不禮讓斑馬線」整治行動起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
未停車讓行,扣3分罰200元
據說這是公認最嚴的違章
這樣的車窗貼紙
也反映了不少司機的心聲
這個違章規定自實施以來
有的司機開車經過斑馬線
明明感覺已經讓了行人
卻還是「蒙查查」被罰款扣分
這到底怎麼回事
雖然行人才走幾步,但因為小車沒有禮讓,行人只好停下來等小車先行。也就是說,這名女士並非站在路邊,而是已經走上斑馬線,這種情況下不禮讓行人應該處罰。
2、減速≠禮讓行人
司機雖然減了速但沒有停車,挨著行人通過斑馬線,被罰200元、扣3分。
不少司機以為,減速通過斑馬線,就等於禮讓行人,這是非常錯誤的。對斑馬線如何禮讓行人,法律有明確的規定:斑馬線上如果沒有行人通過,開車時必須減速讓行,也就是說司機要有剎車的動作;而當斑馬線上有行人通過,司機必須完全停下車來讓行。
3、行人不在車輛正前方≠可以加速前行
小車不但沒有減速讓行,反而加速通過,罰款200元、扣3分。
▶ 根據相關規定,行經人行橫道,未減速行駛的,記3分、罰款200元;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記3分、罰款200元;
看完是否感覺還是當行人更安全些
不過,司機朋友們也不用擔心
只要把禮讓斑馬線規則弄明白
按規定開車
就不用擔心扣分罰錢了~
提醒:開車經過斑馬線要提前減速,隨時做好停車讓行的準備。行人剛踏入斑馬線,第②③車道車輛必須讓行,行人往前走,所在車道和下一車道車輛必須讓行。
提醒:開車經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或沒有斑馬線的路口,遇到行人橫過馬路也要讓行,這可是交通法規明確規定的!
法律依據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提醒:紅燈亮時可以右轉的情況下,必須確保安全,禮!讓!行!人!
雖說禮讓斑馬線是文明行為
當遇機動車禮讓時
行人應迅速通過
別「車讓我,我讓車」
相互客氣乾瞪眼
來源:晨友報料、花都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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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是花都早晨,謝謝你的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