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失聯37天後被找回,母女在派出所相擁而泣。今年10月19日,25歲女孩陳豔在西安市高新區科技六路附近與家人通電話後音訊全無。失聯整整37天後,也就是11月26日晚,民警在楓林綠洲小區的一個電井室將其找到。 記者梁萌攝
今年10月19日,一名25歲女孩在高新區科技六路附近與家人通話後,突然音訊全無。此事經過媒體的報導後,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注。整整37天後,女孩和父母才得已相聚。這37天,她去了哪裡?發生了什麼事?
記者昨日在公安高新分局高新路派出所見到了女孩和她的父母。女孩說,「只是因為東西丟了,不敢給家裡打電話。」而女孩的母親說:「娃是個書呆子,就知道念書,缺乏基本的社會求救意識。」 記者 鳳晨/文 梁萌/圖
失聯的原因是「因為東西丟了,不敢聯繫家人」
女孩叫陳豔,今年25歲,家在河北樂亭縣農村。去年7月,她從陝西師範大學外國語學院畢業。今年10月19日和家裡失去聯繫,整整37天後,也就是11月26日晚,民警在楓林綠洲小區清查時,才發現了失聯37天的陳豔。當時,她躲在一棟樓頂的電井室裡,顯得很害怕。和父母見到面以後,陳豔抱著母親嚎啕大哭。穩定情緒後,陳豔回憶起了自己失聯的過程。
今年7月至8月初,陳豔在天津富士康做行政工作,工作時接到一位西安女性朋友楊某的電話,讓其來西安取成績單。8月10日左右,楊某到火車站接到陳艷后,將其帶到雁塔區明德門的一間民房住了一天,可是第二天,陳豔起床時卻發現行李不見了,一同不見的還有她這位朋友楊某。聯繫楊某無果的情況下,陳豔就在西北政法大學對面的村子裡租了一間民房,找了一份發傳單的工作來維持生活。
問及為何不給父母報個平安,這麼多天聯繫不上時,陳豔這樣說道。「一開始是因為東西丟了,不敢給家裡打電話,後來手機也丟了,不記得家裡的電話號碼,所以才沒有聯繫父母。」隔了半晌,她又說:「我就想掙完一個月的工資,然後自己回家。」
換了好幾次工作民警在樓頂的電井室將其找到
失聯的這37天裡,陳豔的父母輾轉天津和西安兩地,卻始終未找到孩子。而失聯的陳豔,日子也過得異常心酸。她說,東西丟了以後,自己前前後後換過好幾次工作,幹的最多的就是發傳單的活,但都不太適應。
9月20日左右,陳豔將政法大學對面租的民房退掉以後,又到甘家寨租了一間民房。11月23日,迫於經濟壓力,陳豔又把甘家寨的房子退掉,之後,她又在楓林綠洲小區附近的一棟樓頂上的一個電井室裡住了三天。據陳豔講,因為她以前在那裡發過傳單,中間休息時在房頂上看過書,在樓頂上的電井門口坐過,所以才想到來這裡住。
從被民警發現到和父母相聚,陳豔的情緒顯得很低落。好幾次,她都抱著父母嚎啕大哭,每當這時,陳豔的母親就會說:「娃性格太內向,我脾氣也不好,總是說她,她就是個書呆子,只知道念書,缺乏社會經驗,也沒有向社會求助的經驗。」
問及以後的打算,陳豔的母親說,「先回家,她平安就好,以後再也不讓她出遠門了。」(陽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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