閨密,顧名思義是閨中密友的意思,一般指兩個關係特別好的女生。然而下面案件中的這一對閨蜜,卻有些顛覆了閨蜜的含義。
近日,山東省德州市一名王姓女士到派出所報案,稱自己閨蜜的前男友偷了自己的金首飾。王女士稱,自己閨蜜和其前男友分了手,然後過來找到自己。閨蜜稱她說不能再違背自己的良心了,半年前王女士家裡丟的鐲子還有一對耳環,是其前男友偷的。
經過調查後警方得知,王女士的閨蜜石某和石某的前男友賈某開了一個服裝店,需要進貨,但是沒有錢,這時賈某才說,當時兩人一起在王女士家裡時,賈某趁王女士不注意偷走了三件金飾品,咱們一會兒一起去賣了換錢。
據石某稱,自己當時並沒有同意,還想著要不然就不開電了,但架不住當時男友的勸說,於是兩人就把金飾品賣了換錢,並拿著錢進了貨。今年十月份,賈某與石某因感情破裂分手,石某便找到了自己的閨蜜王女士,把自己前男友賈某從偷竊王女士三件金飾品的事情說了出來,並聲稱自己的良心上過不去,所以才想要告知實情。
目前,賈某因涉嫌盜竊罪,被德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民警將賈某在其現女友家抓獲,並將依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而石某則因為有重大的立功情節,所以,法律將對石某的罪行進行從寬處理。經協商過後,王女士金首飾的損失將由賈某家人賠償。
消息被發到網上後,立刻引來了網友們的留言。有網友稱,這哪是良心發現,明明是報復心作祟!也有網友說,如果真是良心發現的話,在一起的時候為什麼不舉報呢?還有網友表示,錢明明是一起花的,結果卻只讓賈某賠,這女的算計的好啊!
本次案件已經有了具體的處理,希望賈某能夠改過自新,以後不再因一時貪念而偷竊。同時,也希望石某今後真的能做到良心做人,發現有人做錯事,無論那人是否和自己親近,都要及時的舉報並幫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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