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萬多元欠款
分期還款10個月
竟只還了2000餘元!!
更奇葩的是
「老賴」每次主動聯繫案件承辦法官
稱其 「 明 天 還 」
. . . . . .
得知自己賴不了了
這才拿起電話一通打
找妻子、找朋友、找熟人
甚至一遍又一遍聯繫申請人
. . . . . .
面對這樣的「老賴」
祿豐法院對其進行了司法拘留!
12月16日下午,祿豐法院執行法官通知被執行人王某某到法院履行還款義務。提到被執行人王某某,法官哭笑不得,起初執行法官覺得王某某是個明事理的人,雖然沒錢還款,但履行還款態度積極,也和申請人達成執行和解願意分期履行還款義務。
可讓執行法官無奈的是,被執行人王某某嘴上說什麼都好,從始至終稱自己願意還錢,可就不見他還錢。執行期間,王某某還曾多次在約定的還款日主動給案件承辦人打電話稱自己要還錢。
可如今,被執行人王某某與申請人約定的還款時間過了,王某某隻還款了2000多元。當執行法官傳喚其到法院來一次性履行剩餘欠款時,王某某隻說自己現在只有1000元,過幾天再湊湊還錢。
面對王某某這樣「好態度」賴著不還錢的行為,祿豐法院決定對其進行司法拘留。案件承辦法官表示,王某某今年30多歲,年輕力壯卻這樣「賴」,欠款並不多,就是出門打工,一個月還一千元這筆一萬元的欠款也該還完了。可他偏偏只是嘴上說著還,卻不付諸行動。
安全檢查、體檢
眼見自己賴不了了,王某某這才著急。先是借法院電話給自己的妻子打電話,又拿起手機發信息找錢。(ps:早幹嘛去了?!)上了警車到去醫院體檢,被執行人王某某一刻未停歇的打電話,他甚至想到再次與申請人協商延期還款,直到去到看守所辦理司法拘留手續時,他還在「努力」。最終,王某某為自己的「老賴」行為承擔了法律後果。
案件簡況
原告訴稱:被告王某某從事瓷磚經營生意,雙方生意往來中,王某某欠原告瓷磚款3915元,後因王某某急需用錢,原告借款6000元給王某某,並於2018年8月1日由王某某寫下借條,載明「王某某向原告借款9915元,用以資金周轉,於8月3日還款。如王某某逾期未還,將按日息100元計算。」
事後,王某某一直未還款原告,經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將王某某訴至祿豐縣人民法院。法院受理後,經組織雙方當事人調解,雙方自願達成和解協議:由被告王某某於2019年1月30日以前將本息10915元全部還給原告。法院調解法律文書生效後,王某某未按約定還款,原告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溫馨提示:人無信則不立,做人最重要的就是講誠信。人生在世,做人一定要講究誠信,人沒有誠信,將無法在社會中立足。誠信是一個人的根本,連誠信都沒有,那麼誰又會相信你呢?註:文中「老賴」特指失信被執行人
來源:祿豐法院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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