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慶縣人民法院
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刪除公告
第一期失信名單中馮傑輝、馮愛清已履行有關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還款義務,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將其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刪除。
特此公告。
德慶縣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1日
二〇二〇年第二期
為促使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本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現對以下失信被執行人予以公布。納入名單的失信被執行人,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臥、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失信被執行人是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等高級管理人員,並對失信被執行人在政府採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入、資質認定、徵信系統記錄等方面進行全方位的限制;失信被執行人是國家工作人員的,本院還將其失信情況通報其所在單位。失信被執行人是國家機關、國有企業的,將其失信情況通報其上級單位或主管部門。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如下情形,可申請移除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的;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若您符合上述情形,請聯繫法院將您的信息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此處是指從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欄目中刪除。)
我們督促失信被執行人及時履行義務
也歡迎廣大市民
提供失信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
☎舉報電話:0758-7786393
來源:德慶縣人民法院
航拍南豐
非常時期的江口街高清航拍視頻+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