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在市開發區八裡鎮發生一起搶劫案,一女子因輕信網友外出吃飯,結果被兩男子帶到偏僻處搶走上萬元財物。今天(12月6日),記者從江蘇法院庭審直播網了解到,兩男子涉嫌搶劫一案已經一審當庭宣判。
今年7月20號晚,市開發區警方接到報警,一女子稱自己在開發區八裡鎮施沙路附近遭到了劫匪,上萬元財物被搶。經調查得知,當天下午,被害人小麗是在網上收到了微信網友的邀約外出吃飯,結果被兩個網友從市區帶到了郊區。
公訴人介紹:「對被害人稱,其前一天晚上酒喝多了不能開車,需要她跟著他們去揚州郊區把車開回市區,將她騙到了開發區八裡鎮施沙路附近一條小路。」
然而到了郊區後,兩人凶相畢露,採取毆打、恐嚇等方式,脅迫小麗交出身上的手機、錢包等財物,連微信、支付寶裡的錢也沒有放過。
公訴人:「被害人因害怕就交出了自己的錢包,內有身份證,銀行卡,現金人民幣1700元,及手機一部,說出了手機解鎖、微信、支付寶支付密碼。」
隨後,其中一男子操作手機將被害人微信裡的7000元轉帳到自己微信,又將其支付寶裡面的9000元轉帳另一男子的支付寶。得逞後,兩男子揚長而去。經司法鑑定,被害人小麗的傷情為右眼挫傷構成輕微傷。警方隨即展開調查鎖定了收款的兩名男子分別是95後王某和00後童某,很快就將兩人抓獲歸案。原來,案發前王某從外地來揚找童某玩,因兩人經濟拮据,王某就提議搶劫並商議了計劃。
案發後,兩被告人退出了違法所得,並對被害人進行賠償。公訴機關認為,兩被告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方法強行搶奪他人財物,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且屬共同犯罪。最終,法院一審支持公訴機關指控並當庭宣判,兩被告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來源:揚州新聞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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