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縣人民醫院法醫司法鑑定所於2006年7月,經司法部備案貴州省司法廳批准成立,是銅仁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面向社會服務的首批法醫司法鑑定機構之一。法醫司法鑑定所鑑定設備齊全、技術力量雄厚、管理規範科學,實現了鑑定工作制度化、文書出具規範化、檔案管理正規化,使整個鑑定活動形成一整套完整有效的管理體系,從而確保了鑑定活動的高質量和高滿意度。本所擁有一支職業道德高、業務能力強、作風紀律嚴的法醫司法鑑定專業團隊,聘請院內有豐富經驗的各科臨床醫學專家組成顧問團隊,直接參與檢驗、討論過程,及時解決法醫司法鑑定中的疑難問題,確保法醫司法鑑定工作的科學性和權威性。
業務範圍:接受全國公、檢、法、司等機關,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委託的各類法醫臨床鑑定。主要包括:傷殘程度評定(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等),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評定,誤工、營養、護理期限評定,後續治療費評定,同時提供相關業務範圍內的諮詢服務。
服務宗旨:科學、公正、高效、誠信。
服務承諾:依法服務、和諧服務、服務大局、執業為民、客觀公正、嚴謹規範 廉潔自律、誠信敬業。
機構住所:貴州省銅仁市德江縣青龍鎮鐘山中路29號
辦公地點:德江縣人民醫院行政樓2樓
聯繫電話:0856-8520298
諮詢時間:周一至周五―早上8: 00-11:30下午2: 00-5:30
① 肢體或組織器官缺失,臨床治癒後即可進行評鑑;
② 顱腦器質性損傷,經治療6個月至1年後可進行評鑑;
③ 顱腦及神經系統損傷所致的肢體運動功能障礙,經治療6個月後進行評鑑;
④骨關節損傷,影響軀體負重或肢體運動功能的,經治療3-6個月後可進行評鑑(若內固定累及關節面,需內固定拆除後1個月)。
被鑑定人的病歷資料(包括門診病歷、入院記錄、手術記錄、出院記錄、複查病歷寡)、影像資料(CT、X線片磁共振片等)、被鑑定人及被鑑定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委託書。委託人應當向法醫司法鑑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鑑定材料,並對鑑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自收到委託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於複雜、疑難或者特殊鑑定事項的委託,法醫司法鑑定機構可以與委託人協商決定受理的時間。
自法醫司法鑑定委託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鑑定。鑑定事項涉及複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鑑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天。
公民申請法醫鑑定,首先應向有關的公安、法院、律師事務所等單位提交鑑定申請,由單位開具法醫司法鑑定委託書並加蓋公章,委託本所進行鑑定。涉及民事賠償案件,可由當事人本人或其監護人申請鑑定。
委託單位或被鑑定人攜帶相關部門開具的法醫司法鑑定委託書後可至本所辦公室登記鑑定。
本所在收到法醫司法鑑定委託書後,一般在七個工作日內通知被鑑定人進行合同評審。對符合鑑定條件的,雙方籤訂委託受理合同,進入鑑定程序;對不符合鑑定條件的,退還相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