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20日,檢方和警方、消防部門勘驗燒毀的遊覽車,初步判定起火原因與電線老舊、電器過度使用造成短路有關,而安全門暗鎖未打開,是死傷的主因。
警、消及專家學者組成的火災鑑定委員會調查發現:有一條保險絲熔斷,但附近無明顯火勢;另外,遊覽車配電盤及連接電瓶的電線短路。鑑識人員分析,起火原因與電線老舊及車上電器過度使用有很大關係。鑑定人員發現車上有2個變壓器,將24伏特升壓至110伏特,供電給飲水機、冰箱、駕駛座前插座等使用,是否因電壓不穩造成短路?有待進一步釐清。
檢方根據遺體燒焦和陳屍駕駛座旁,分析司機在事故發生瞬間被大火燒灼,當場失去意識,無法打開前後車門讓乘客逃生,車上乘客因前方起火不敢接近、也無法跳車,遊覽車在「無人操控狀態」下行駛1000多米,以80公裡時速先擦撞內側護欄後,車速逐漸減緩,直到撞上外側護欄才停下。臺灣通運公司為配合調查,把一輛與火燒車同款的遊覽車開至現場比對勘驗,孰料,卻因逃生門「暗鎖」未開啟,從車內外都打不開逃生門。遊覽車從業者指出,暗鎖是為了防盜,在未上鎖的情況下,乘客從車內安全裝置扳手就能推開逃生門,但一旦上鎖,裡外都打不開,平時只要乘客上車都不會上鎖,不知起火時是因駕駛員上鎖,還是大火燒毀逃生門變形所致。資深專業人員指出,逃生門正常是內、外都可開啟,遊覽車驗車時只會針對逃生門能否開啟檢驗,以這次肇禍的遊覽車為例,駕駛員驗車時很可能會把可操控暗鎖的孔洞用貼紙黏貼,若非仔細查驗根本看不出來。據分析,該團最後去機場前在免稅店購物,駕駛員應是擔心乘客行李及個人物品遭竊,才會把逃生門的暗鎖鎖上,加上至桃園機場這段路不會經過休息站,在沒有預期監理所人員臨檢的心態下,根本忘了解鎖,阻斷最有可能的逃生通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