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歸家撞見妻子與情人親熱
這已經夠冒火的,
可沒想到還被情夫暴砍!
恰巧的是
此時正好家裡來了兩個小偷
小偷救了男主人一命
自己卻被判了 10 年
事件回顧
故事是這樣的 ……
包某回家取東西,沒想到看到妻子何某和情人段某在家中偷情!看著這一幕,包某一怒之下拿起菜刀向情夫砍去!
在打鬥中,情夫奪下菜刀將包某砍傷在地,之後直接把人拖到了衛生間。正當他舉起菜刀準備向包某頭部砍去時,突然聽到客廳裡有聲音 ……
出來查看情況的何某大吃一驚,小偷正在客廳裡翻箱倒櫃,而在衛生間裡聽到聲響的段某馬上拿著菜刀過來和小偷扭打,沒想到卻反被制服!兩名小偷將女子及其情夫捆綁起來,目睹局勢逆轉,情夫只好求饒。
接著兩個小偷拿起桌上的皮夾便跑,在下樓的路上,小偷越想越不對勁,皮夾裡有三千多元,還有一張身份證,可是身份證上的照片跟剛才那個屋主很明顯不是一個人啊,而且他們以前踩過點,見過屋主,最奇怪的是,菜刀明明沒有砍傷任何人,但是為什麼上面會有血,越想越不對勁,兩個小偷決定回去看看。
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 ……
屋主包某躺在洗手間的血泊之中,小偷趕緊救出包某,經醫院搶救,包某脫離生命危險。
最終,段某與何某因涉嫌故意殺人,分別被判處 15 年有期徒刑,而兩個小偷因在盜竊期間,犯罪性質已由盜竊轉變為搶劫罪,經過判刑後,還是分別被判處 10 年和 3 年有期徒刑。
此事在網絡上也引發了不少討論。
律師說法
對於這個問題,
本期《說法》邀請到了
廣州雲普法團隊成員翟春歌律師
給我們解讀。
男主持人:小偷路見不平拼死救下那位老公,最後還被判 10 年,偷東西固然不對,但是我救人一命,難道不能將功補過嗎?
翟春歌律師:首先我們要為小偷救人的行為點個讚,但是功過不能這麼簡單相抵,因為小偷的盜竊行為,已經完成既遂了,那麼盜竊和救人這兩個行為沒有因果關係,所以說要分別對這兩個行為評價,該處罰的處罰,該表彰的表彰。
相關法律規定:
按照我國《刑法》269 條之規定,犯盜竊者,當場使用暴力,或者是以暴力作為要挾的,按照搶劫罪定罪論處。兩名小偷雖然事後救了真正的屋主包某一命,但他們之前確實在盜竊現場使用了暴力,行為性質已經從盜竊轉化成了搶劫。
正所謂「盜亦有道」,
但普法君認為
功就是功,過就是過,
一碼歸一碼,不能輕易混淆。
你們覺得呢?
(原標題:男子歸家撞見妻子出軌,還被情夫暴砍,小偷拼死相救被判 1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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