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日本外務省發布關於外國人再入境重要信息:從9月1日起持有合法在留資格的外國人可以入境了!
隨著疫情的蔓延,日本政府於4月3日正式認定49個國家和地區為【禁止入境日本對象地域】,凡是14日以內在認定範圍的國家滯留的外國人,除特殊情況外,不允許再入境日本。此次入境政策的全面放寬,對於持有在留資格而滯留在中國無法返回日本的華人來說,無疑是一個好消息。
但是,此次再入境日本需要辦理哪些手續,有哪些注意事項,很多朋友可能還不是很清楚。為此,小編也將辦理手續等匯總,為大家做一下說明。
■ 外國人再入境申請手續
此次再入境時需要提交的材料除了護照和在留卡外,還需添加【新冠病毒陰性檢測證明書】和【確認書】。
①【新冠病毒檢測陰性證明書】
作為追加的防疫措施,需在搭乘航班出發時刻前72小時以內,在所在國家指定醫療機關接受新冠病毒檢測,並提供【陰性檢測證明書】。【陰性檢測證明書】可以在外務省官網下載,由現地醫療機關填寫並籤名蓋章。
除外務省指定格式外,證明書還可以按照現地醫療機關格式,但是需包含以下內容:
被檢測人基本信息(姓名,護照號,國籍,出生年月日,性別)
新冠病毒檢測內容(檢測手法,檢測結果,檢體抽取日期,檢測結果判定日期,檢查證明交付日期)
醫療機關信息(醫療機關或醫生名,醫療機關住所,醫生籤名等)
所有信息需用英文書寫
②【再入國必要書類提出確認書】
除檢測證明以外,還需在所在國家的日本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在入國必要書類提出確認書】,申請時只需提交護照和在留卡即可,具體操作可以跟所在地日本使領館諮詢。
檢測證明和確認書在入境時需提交給審查官,如不能提交將被拒絕入境,同時如果提交偽造的檢測證明,一經查出將被取消在留資格。
■ 在日外國人9月7日後申請出境手續
日本政府在開放外國人再入境的同時,也對外國人出境日本手續做了規定。9月7日以後出境日本的外國人,需提前以郵件的方式向入管局提出預定再入境申請。
在法務省官網點擊指定郵件地址,填寫個人信息等必要事項,以及遵守追加防疫的措施誓約書等後,將郵件發送到入管局。入管局在確認郵件後,會通過郵件回復受理單,出境時將受理單提交給審查官即可。
向入管局發送郵件時需注意以下事項。
郵件發送地址可在法務省的官網上查詢。
具體辦理手續,請務必要提前確認,避免發生因手續問題而不能入境日本的情況。
同時,旅遊籤證不在此次開放的範圍內,想通過旅遊籤證入境日本的朋友還需要暫時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