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人員是社會中的特殊群體:
從法律角度看他們是違法者;
從醫學角度看他們既是一種反覆發作的腦疾病病人,
又是毒品的受害者。
禁毒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國家鼓勵公民、組織開展公益性的禁毒宣傳活動。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和公民,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履行禁毒職責或者義務。國家採取各種形式開展全民禁毒宣傳教育,普及毒品預防知識,增強公民的禁毒意識,提高公民自覺抵製毒品的能力。
繳獲的毒品麻古 胡琳 攝
中新網湖北大冶7月22日電 (胡琳)湖北大冶市公安局22日通報稱,經過半年多偵查,該局成功破獲一起跨國販毒案,在湘鄂省界收費站抓獲販毒嫌疑人3名,繳獲麻古8.6萬餘粒。 2018年年底,大冶市公安局禁毒大隊得到線索,稱湖北男子肖某準備從緬甸進購一批毒品麻古。此次交易量大,肖某打算一次性訂購20塊「磚」(暗語,一塊「磚」為2000粒麻古)。 大冶警方成立專班,經過幾個月秘密偵查,掌握了緬甸的供貨方信息及肖某的基本信息。 為斬斷該跨國販毒鏈條,專班民警三赴雲南,和嫌疑人鬥智鬥勇。當晚,3名嫌疑人被押解回大冶。經鑑定,警方繳獲的麻古淨重8019.05克,有8.6萬餘粒。目前,3名嫌疑人已被大冶警方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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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七十條: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入學、就業、享受社會保障等方面歧視戒毒人員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