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離石區下水村滑雪場一人被困,呂梁市北川河西路特勤站接到接到報警後,迅速出動兩輛消防車12人趕赴現場救援。
到達滑雪場後,經詢問知情人得知:事故現場位於五百多米遠的滑雪場頂部。現場指揮員立即下令分成三組,第一組到事故發生地滑雪場頂部,勘查現場情況並研究處置對策;第二組準備照明設備以及可能用到的破拆工具,並攜帶相關工具趕往事發地;第三組負責現場的警戒並對現場需要的其他器材及時運送。
第一組到達現場後,發現滑雪場頂部的廣告牌下面有「半」個人,旁邊還有一個吊機絞盤,大腿和吊機絞盤緊緊靠在一起,被困人員的一條腿已經看不到蹤影。
經過勘察研究,決定用液壓破拆工具組對發電機進行破拆,但如何在不造成二次傷害的情況下進行破拆是一個難題:被困人員一條腿被鋼絲繩纏繞帶到吊機絞盤裡,直至大腿,導致救援人員分不清腿的部位和纏繞的方向;並且事故地積有5cm左右的雪,破拆工具很難找到來自地面的支撐點。
經過現場指揮員的精確指揮和消防指戰員的協同配合,經過四十多分鐘的努力,最終將被困人員救出,轉交給急救中心。
滑雪運動屬高危險性體育運動項目。滑雪者必須自覺遵守滑雪管理規定,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上雪道前應接受專業輔導。
與其他滑雪者靠近或衝撞、自己滑行等;陡坡懸崖、凹凸地帶、巖石、樹樁等自然障礙物或索道支柱、機械設備、建築物等人工障礙物;低溫寒冷的滑雪環境。
滑雪者應量力而行,選擇合適的雪道、路線和滑行方式,要控制速度,避免失控造成與他人或物體相撞;要主動佩戴安全頭盔;應及時補充食物,保持能量。應選擇安全條件較好的滑雪場所。要聽從雪場工作人員的提示和引導。
警示提示是諸多教訓的總結。要重視雪場內廣告牌、揭示板、標識等各類安全提示,並時刻謹記,不要「以身試法」。
滑雪過程中,滑行在前者優先;雪道內出發、停止、橫穿、拐入時,從上向下滑降者優先;停止、步行上山和下山時,滑行者優先;實施救援救助者優先。
禁止進入已關閉的雪道和禁止入內的區域滑行;禁止作出對自己或他人有危險性的滑雪行為,禁止在雪道中步行、滯留或玩耍,禁止因飲酒或其他藥物影響,在身心不正常的情況下進入雪道。
能見度低時,地形複雜、有障礙物或難以辨認前方滑進路線時,有緩行標識時,接近安全地帶和停止區時,接近空中纜車乘降地點時,滑雪道混雜時,如不緩行可能有危險時,都需減速緩行。
滑雪時不要危及或損壞他人及物品;不要在雪道及雪場內隨意放置用具。發現他人受傷應及時給與幫助,並儘快通知雪場工作人員。如果碰撞了他人,要主動承擔責任和救助義務。
不遵守滑雪安全有關規定、有擾亂他人的行為,經提醒仍不改正者,將會被要求退場。
滑雪者在遵守各項規定的前提下,盡情享受滑雪運動的快樂。同時,請積極參與,對改善滑雪場所的安全條件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