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晚,演員王寶強發了一條微博,截止小編寫稿時,評論已11萬!轉發2萬多!點讚50萬多!這到底在說啥引來這麼多人圍觀?!
原來13日晚,王寶強發微博稱自己家人遭遇車禍身亡,怒斥肇事者酒後駕車逃逸。微博稱:酒後駕車肇事逃逸這種事卻發生在了自己家人身上,操你媽的,你不顧自己的危險也得想想別人的生命吧!把人撞死了還逃跑,你他媽的知道不知道給去世的家人留下多大的傷痛!」
12月13日23時19分,王寶強在微博中爆粗痛斥肇事逃逸者,疑似家人在車禍中身亡。14日上午,王寶強經紀人通過簡訊回復記者,對方表示:「王寶強老家親戚被撞身亡,現已回去處理。」
據了解:王寶強生於河北省南和縣大會塔村。王寶強同村村民劉先生介紹,12月1日晚間,王寶強大伯的兒媳婦被車撞到,肇事者逃逸,「曾經見過死者的家人,但並不清楚他們和王寶強的關係,也是這件事後才知道的。」
據當地媒體報導,事發地位於大會塔村附近的蘭營村,肇事方駕駛一輛小汽車,被撞人翟某騎電動車。王寶強親屬稱翟某經搶救無效死亡,事發後車主始終沒露面,也未就善後等問題予以溝通,而關於肇事司機「酒駕」一事系「猜測」。
今日下午,南和縣交警大隊一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該事件發生於12月1日,肇事司機在逃逸後已主動投案,目前已被當地警方行政拘留。
先不論酒駕+肇事逃逸!可是卻有人指責王寶強作為公眾人物,這樣明顯的粗口,很不妥。
但小編打開下面10萬多評論,熱評裡全是力挺:
所以說!為什麼要酒駕!!為什麼酒駕了還不醒悟錯上加錯肇事逃逸!!!說過多少次了!!為什麼還害人害己!!!想過被害者家人的感受嗎?
酒後駕車性質惡劣,其後果當事人根本承擔不起。無論是自己出事還是撞傷他人,這些"傷痛"根本無法用時間和金錢來彌補!
請問那些酒駕的司機,這些生命,你如何彌補?
我國修正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除此之外,這些隱形處罰將涉及你生活的方方面面!
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考、參軍入伍等方面,都要進行政審工作,被政審人及其近親屬一旦因為酒駕被判處拘役(即已經觸犯刑法),將對被政審人產生一定程度影響。
綜合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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