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誣陷
叫「自殘式誣陷」
此種誣陷
深得《倚天屠龍記》中「七傷拳」之要義
須「先傷己,再傷敵」
2016年2月14日下午,瀏陽市民歐某在駕車回小區時,不慎將小區入口的欄杆撞壞,並因此與當時值班的保安周某發生爭執。爭執過程中,雙方起了肢體衝突,歐某用雨傘將周某的右眉弓部位打傷。
事發後,周某被送往醫院進行了傷口縫合手術,並住院治療。由於歐某在周某住院期間並未支付醫藥費,周某選擇了報警。但在民警介入調查之前,周某通過網絡查詢,得知自己傷勢並未達到輕傷標準,不足以追究歐某的刑事責任。
為追究歐某的責任,周某決定採用「苦肉計」,在醫院縫合傷口後,又找朋友用刀沿已被縫合的傷口切開,並再往外劃開了約一釐米。
隨後,周某找到法醫要求對其傷情進行司法鑑定。經鑑定,周某的傷口長度達到了6釐米,法醫出具了周某的損傷屬於輕傷二級的鑑定意見。
根據這一鑑定意見,警方對這起糾紛案件,以歐某涉嫌故意傷害立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同年,歐某被公安機關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儘管檢察機關最終做出了相對不起訴決定,但歐某還是賠償了周某各項費用13萬餘元。
原本以為此案就此塵埃落定,然而在兩年後案情發生了戲劇性的轉變,有知情人向公安機關舉報了周某託朋友劃開傷口、延長傷口長度、誣告陷害歐某的違法犯罪行為。
根據知情人提供的線索,警方逐一查證了知情人的說法,並於今年3月15日將周某傳喚到案。面對警方掌握的相關事實,周某如實供述了陷害歐某的事實。案發後,周某及幫助周某延長傷口的張某各退賠歐某六萬元,並取得了歐某的諒解。
據此,檢察機關審查認為,被告人周某弄虛作假,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情節嚴重,其行為應以誣告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決定對其提起公訴。
法網恢恢 疏而不漏
「自殘式誣陷」純屬
搬起石頭造自己的腳!
來源 瀏陽日報(記者 李小雷)丨 責編 江卉 丨 審核 龍章平 高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