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報導】據臺灣《聯合報》14日報導,臺灣一何姓女子因小事與黃姓女子發生口角,隨後杜撰該黃姓女子為「狂犬新冠病毒散播者」,被她咬後除會有意識模糊、顫抖等症狀,眼睛瞳孔也會縮小,臉色發白如紙,如哈士奇一樣,臺警方循線找到何姓女子,她自動將貼文刪除且刊登道歉啟事,臺南地方法院認為她犯違反所謂「傳染病防治法」中的「散播不實訊息」罪,處罰金2萬元(新臺幣,下同),可上訴。
報導稱,據臺灣檢察人員及警方調查,何姓女自今年2月26日12時40分,在臺南市住處以平板電腦登錄臉書,在有上萬粉絲的社群上,自創「臺南狂犬新冠病毒」名詞,並張貼黃姓女子照片,足以造成一般民眾誤信而產生恐慌,影響防疫工作的推動,並造成對黃姓女子的損害。
報導提及,何姓女子發文稱,根據「受害者」描述,他2月25日下午被不知名的動物咬了一口之後,隨即出現了意識模糊、顫抖、發冷等症狀,經送醫檢查後發現身上有著不知名的新型冠狀病毒,就連醫師也不知道是何種病毒。在醫師積極的了解救治下,才得知亂咬人的新冠病毒媒介是人,而其症狀諸如上述,還有眼睛瞳孔縮小,臉色慘白如白紙,嚴重時可導致死亡或痴呆。
她還使用黃姓女子的頭像及一隻狗的照片,杜撰黃姓女子為「臺南狂犬新冠病毒散播者」,被黃姓女子咬後除了會有意識模糊、顫抖等症狀,眼睛瞳孔也會縮小,臉色發白如紙,如哈士奇一樣。
報導稱,黃姓女子對此表示,自己近期無出入境紀錄,也未罹患任何疾病,假消息在親友間傳開,才知道自己肖像被盜,用於造謠,造成她相當大困擾,希望警方嚴辦,還其清白。何姓女子也在貼文發布後受到網民抨擊,提醒她散布假消息的嚴重性,她察覺玩笑開過,自動將貼文刪除。
報導稱,臺南地方法院認為,何姓女子於全臺努力防止新型冠狀病毒傳染期間,僅因與他人發生爭執心生不滿,即在成員多達1萬多人的臉書社團張貼有關新型冠狀病毒的不實訊息,造成民眾閱讀、轉傳該訊息後產生不必要的恐慌,影響防疫工作的進行,更造成被誣指為「帶原者」的被害人莫大困擾。然而,考慮何姓女子犯後坦承犯行,主動刪除該不實訊息,且改在同社團中刊登道歉啟事,認為何姓女子已真心認知到自身行為過錯,具有悔意。法院依犯「傳染病防治法」中「散播不實訊息」罪,處罰金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