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們現在常說的「鍍金」,一般形容人到某種環境中去深造。而有人卻拿坐過牢當成持強凌弱的資本,近日,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對一起在交易中強行「扒皮」的案件提起公訴,被告人田大山(化名)因犯尋釁滋事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罰金兩萬元。
2016年下半年,田大山刑滿釋放,懶散成性的他身無分文,看本村村民與外村打井經營戶合作能賺錢,便起了想分一杯羹的想法,但因其為人霸道,且多次出入警局,村民無一願意與他合作,田大山想來想去,「動之以情」這條路是行不通了,那便釋放了「本性」, 將目標放在了到本村與農戶自由對接打井的丁建國身上,憑自己的痞子「聲譽」和坐牢「鍍金」的影響,多次以「不給錢就不許在本村打井」相威脅,迫使丁建國從打井費中給自己「好處費」。
「我不給他好處費,他就不許我來打井,聽說他剛從監獄放出來,我怕他以後會給我搗亂,就同意了他的條件。」丁建國與民警說道。據悉,田大山先後向丁建國強行「扒皮」6000元。
「首戰告捷」讓田大山嘗到了「勝利」的甜頭,他越發難以收手,據村民反映,但凡村裡誰家打井、栽桃樹苗,都要讓他經手賺點好處,而大家多半也懼怕他「痞子」的形象,默認了用花錢買「平安」的方式,助長了田大山的囂張氣焰。
2018年3月6日晚10點,醉酒後的田大山回憶起曾經坐牢的經歷,內心鬱鬱不平,而叔叔謝安與當時案件被害人頗熟,便趁醉想去「傾訴」內心的「委屈」, 謝安眼見時間已晚,心想這田大山八成是來鬧事的,便不敢開門,可田大山的拍門叫喊聲越來越大,絲毫沒有要離開的意思,權衡再三,謝安報了警。
警察帶走了醉眼惺忪的田大山並調取了當時路段的視頻錄像,發現,田大山竟是自己醉酒駕車來的。在公安機關後續補充查明中相繼發現了其在打井交易中強行「扒皮」、偽造、買賣機動車駕駛證的犯罪事實。
再次入獄的田大山悔不當初,在抓獲後便如實供述了所有犯罪事實,並當庭認罪、認罰,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危險駕駛罪,偽造、買賣身份證件罪,判處田大山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兩萬元。
檢察官提醒:社會秩序客觀存在,規範和指引每位公民的行為,不容違反,每位公民都應是良好社會秩序的遵守者、維護者,也必將是受益者,也只有對社會秩序心存敬畏,才能遠離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