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城春色滿眼綠,大同如今大不同。近幾年,隨著城市建設的日新月異,古城的綠化美化也讓人心曠神怡。如何保護來之不易的城市「綠裝」?這是大同市愛綠護綠工作的一個難題。市人大常委會決定,立法加強城市園林綠化成果保護,對破壞、損毀城市園林綠化成果的違法行為進行堅決打擊。
近年來,大同市以創建園林城市為目標,克服乾旱缺水等自然條件差的不利因素,大力實施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工程,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效。2011年、2014年分別被省人民政府和國家住建部授予「省級園林城市」和「國家園林城市」稱號。為進一步加強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和管理,保護來之不易的建設成果,市人大常委會2月29日審議通過了《關於加強城市園林綠化成果保護的決定》,明確了城市園林綠化成果的概念、責任單位、保護原則和管理部門的職責以及規劃等方面的內容。《決定》提出,對在城市園林綠化成果保護工作中因不作為、亂作為而造成重大損失的單位和人員,要依法追究責任。
《決定》指出,要嚴格執行城市綠線管理制度。市城鄉規劃部門劃定的城市綠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調整,要按照規定嚴格審批。對範圍較大、群眾意見較多的調整,審批前應舉行聽證。凡城市綠線範圍內的非法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設施必須無條件拆除,對侵佔綠地或擅自改變綠地性質等違法行為,要嚴肅查處。要加強對居住小區綠地養護的日常監管。對綠地損壞或他用的小區,要限令整改,確保綠地率達到標準。要保護古樹名木,廣植市樹市花。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古樹名木。因城市建設、道路改造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要移植的,必須依法辦理審批手續。國槐、丁香是我市的市樹市花,應作為特色品種廣泛用於城市園林綠化建設。
《決定》明確指出,要堅決打擊破壞、損毀城市園林綠化成果的違法行為。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及其交通管理部門要與園林綠化管理部門密切配合,對單位、個人以及機動車輛損毀城市樹木、綠地及綠化設施的行為,視情節輕重,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嚴肅查處。《決定》自2016年3月12日起施行。
大同日報記者 劉培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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