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電話的老張(化名)一直在杭務工。前些天,老家江西的朋友兒子想結婚,但是朋友自己拿不定主意,不是因為錢,也不是因為房子,而是因為新娘。所以,朋友想讓老張幫忙。那麼,新娘怎麼了呢?是朋友的兒子不喜歡,還是老張的這個朋友不滿意呢?
老張說:「我朋友聽人說,從緬甸那邊帶一個姑娘回來,就可以結婚的。但是他怕這個是違法的,所以問我。可是我也沒啥文化,也不懂這個,所以就來問問虎哥。虎哥,你說能不能結婚?」主持人於虎問:「那你這個朋友的兒子跟這位緬甸姑娘有感情嗎?」「我們不講感情的,我朋友就想知道能不能結婚.」老張說到。
顯然,一段沒有感情,且對方有沒有拿到合法入華的居留證件,還未可知,就像節目中聽眾所說的,這樣的婚姻,風險太大了。
在節目中,主持人於虎個人也表示不贊成這樣的婚姻,因為未知的風險實在是太大。
節目之後,老張給節目組打來電話,說自己已經跟朋友說過了,還是建議他不要聽別人講的那些,如果真想找緬甸姑娘結婚,最好是雙方認識了解後,再說。
律師凌斌:按照「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來講,簡單地說,第一,需要對方的護照,證明身份情況;第二,提供跟當事人之間不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證明;第三,要持有有權機關出具並證明對方無配偶的證據;第四,要持有在華居住6個月以上的居留證或者持有外國人居留證。
杭州市民政局:不管是哪個國籍,如果要在民政局登記結婚的話,必須手續齊全且真實。如果雙方只是單純地舉行一個儀式,沒有登記,不走法律程序,這個目前來講,也不屬於民政局來管理的,當然,我們也不建議這樣做。
結婚是美好的事情,但如果沒有感情,且不合法,為了彼此的幸福,還是算了吧!同意的點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