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山東省環保廳公布兩則督辦通知,其中一則為:經研究決定,對濱州市「山東利豐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環境違法案件實施掛牌督辦,責成濱州市環保局依法查處該公司非法轉移、傾倒危險廢物的違法行為,對涉嫌犯罪行為,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責令該公司實施全面停產整治,限期完善環評報告變更手續及企業危險廢物管理制度、相關設施,限於2016年3月底前完成掛牌督辦事項。
據了解,2015年10月21日,濟南章丘市普集鎮某廢棄煤礦井發生非法傾倒危險廢物事件,致四人死亡。經初步調查,濱州市山東利豐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涉嫌非法傾倒危險廢物的違法行為。
同時,該公司還存在以下問題:一是該公司二期項目未向當地環保部門申請試生產,且在博興縣環保局下達《環境違法行為限期改正通知書》通知其停產整改後未停產整改。二是未按照環評要求建設硫酸再生裝置。原料硫酸中間罐、廢酸儲罐標識不明確。三是汙水處理站自2015年初建成後一直未運行,目前約有740m3汙水暫存在應急池內。四是未建立企業經營臺帳、危險廢物管理臺帳等資料,危廢暫存庫建設不符合條件,無防滲措施,危險廢物與普通設備維修儀器混放等。
督辦事項完成後,可向山東省環保廳提交解除掛牌督辦的書面申請,省環保廳將適時派員對企業整改情況進行現場核查。
2015年10月21日清晨6時許,一車輛信息顯示為淄博市的重型半掛牽引車,在章丘普集鎮上皋村三號廢棄煤井,往廢坑內排放「廢水」時,引發嚴重中毒事件,致使現場作業的4名工人經搶救無效死亡。齊魯晚報報導此事。
針對章丘市普集鎮某廢棄煤礦井發生非法傾倒危險廢物事件,2015年12月14日,山東環境還對淄博、濟寧、日照市環保局發過督辦通知。
來源:山東環境
編輯:王蒙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