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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產業的思考與遠見
日前,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召開,備受關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草案三審稿)第三次上會接受審議,「新版」食品安全法有望正式出臺,擬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配方實行註冊管理。
草案三審稿刪去了二審稿中「不得以委託、貼牌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的規定,保留「禁止分裝」的規定。
去年6月,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第一次「登陸」全國人大常委會接受審議,去年12月進行了二審,今年4月進行三審。記者了解到,對嬰幼兒配方乳粉方面規定的刪改,是草案三審稿的重點之一,主要集中在「配方過多過亂」和「禁止分裝」兩個焦點問題上。
現場「做一些沒有必要的小修改就說是新配方」?
審議時,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們顯然對奶粉問題十分關注。令狐安委員說,他不僅支持嬰幼兒配方乳粉進行配方註冊管理,而且認為要說明「由哪個部門負責註冊」。除此以外,「國家還應該制定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國家標準,制定出哪些核心元素對嬰兒生長有影響。」他表示,不要讓企業為了自己開拓市場,把一個配方做一些沒有必要的小修改就說是新配方,忽悠大眾買新東西。
買買提明·牙生委員說,他也贊成法律委員會研究的關於對嬰幼兒奶粉配方實行註冊管理的建議。從嬰幼兒奶粉過去發生的一系列惡性事件來說,這一塊應該加強管理註冊。
傅瑩委員認為,關於「委託、貼牌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的規定,現在看起來還是要允許的,但也應該在產品上清楚地標註,讓消費者知道購買的是委託、貼牌生產的奶粉。
焦點「嬰幼兒奶粉配方過多過亂」:實行註冊管理
「同一個牌子的奶粉,為啥這種這麼貴?」「因為配方不同。」
奶爸奶媽們肯定對以上對話不陌生,銷售人員會告訴你:「奶粉中特別添加了DHA,會促進寶寶大腦發育」、「加入水解蛋白,更利於嬰兒腸胃吸收」……
如今許多奶粉企業大打「配方牌」,添加了「特別配方」之後,奶粉身價「扶搖直上」。以某合資品牌為例,添加了DHA、水解蛋白等配方的奶粉要比同品牌普通款貴100~200元。
顯然,奶粉配方亂象已被關注。「新版」食品安全法出爐在即,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提出,目前我國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配方過多過亂,全國有近1900個配方,平均每個企業有20多個配方,而國外這類企業一般只有2~3個配方。
「一些企業為市場營銷,隨意指定不具有科技含量、對嬰幼兒生長發育不具有特別意義的配方。」為保證安全,有人建議在草案三審稿中,添加一條,即「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配方實行註冊管理」。
為何要實行註冊管理?
註冊管理,等於設置了一個行政許可,這與當前我國大範圍取消、下放行政審批相違背。但是,這關係到祖國未來兒童的健康,國務院有關部門慎之又慎,反覆調研論證。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研究認為: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配方實行註冊管理,有利於保證這類特殊食品安全,如國務院有關方面論證同意實行註冊管理,建議作出相應修改。
焦點「禁止分裝」:可以委託和貼牌
2013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等9部委聯合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的意見》,要求生產企業:不準委託加工,不準貼牌生產,不準分裝生產。
出爐在即的「新版」食品安全法也關注到了這一問題,修訂草案二審稿規定:不得以委託、貼牌、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
但有的全國人大代表提出,委託、貼牌方式是國際上通行的生產方式,在法律中一律禁止,不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特別是如果禁止在國外採取委託、貼牌等方式生產的嬰幼兒配方乳粉進口到我國,既不可行,生產企業也很容易通過合資合作生產等方式予以規避,建議對此不作規定。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刪去「不得以委託、貼牌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的規定,保留「不得以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的規定。
有人指出,草案三審稿刪去「不得以委託、貼牌生產」後,與9部委的意見不一致,實踐過程中以誰為準?
「如果草案三審稿能獲得通過,並開始實施,當然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法律規定為準。」參加審議的一位常委會委員說。
相關人士說,主要是限制一些企業,根本就沒有自己的牧場和奶牛,完全從國外大包裝進口,然後分裝成小包裝,這是對沒有生產能力企業的限制,更是為了嬰幼兒的食用安全。
來源:大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