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鄉後或不符合居家醫學觀察條件,或違反居家醫學觀察規定
臺海網1月28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周小春)因違反居家醫學觀察規定安溪縣17位居民被轉送至安溪縣集中醫學觀察點進行集中醫學隔離觀察,且食宿、醫療及檢測費用自理。
安溪縣防控指辦〔2021〕3號文件規定,「對居家醫學觀察對象不符合居家醫學觀察條件、未落實『一人一間』、與其他人員接觸、離開居所等情況的,一律轉為集中醫學觀察,費用自理,觀察期限重新計算」。安溪縣城廂鎮日前在不定點、不定時、不間斷、不打招呼訪查過程中,發現這17位居家醫學觀察對象或不符合居家醫學觀察條件,或違反居家醫學觀察規定,經通報安溪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立即組織人員將他們轉送至縣集中醫學觀察點。
茗城社區居民吳某皇,1月8日從柬埔寨入境,於8日-22日在廣州黃埔區錦江都城酒店集中隔離,23日解除隔離返回安溪。根據規定,其需從1月24日至2月6日居家醫學觀察。25日,鎮政府工作人員入戶訪查,發現其回安溪後未及時申報,且未遵守居家醫學隔離觀察的有關規定,當日中午被送往安溪縣集中醫學觀察點進行集中醫學隔離觀察。
仙苑村民梁某陽兄弟2人,1月2日從寮國自守入境磨憨口岸後,在勐臘縣集中隔離21天,於24日晚上返回安溪,根據規定,其在1月25日至2月7日居家醫學觀察。25日,鎮政府工作人員入戶訪查,發現其與家人混居生活,梁某陽兄弟2人於當日上午被送往集中醫學隔離觀察。
德苑社區居民唐某堃(戶籍地安溪縣蓬萊鎮溫泉村),1月21日從雲南德宏芒市返回安溪,根據規定,其在1月22日至2月4日居家醫學觀察。經鎮、村幹部入戶訪查,發現其於1月24日晚私自外出,唐某堃25日上午被送往集中醫學觀察。
來源:臺海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