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的定位為:機動車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在紅燈亮起禁止通行時越過停止線並繼續行駛的行為。
從理論上來講,只要越過了白線就算闖紅燈了。
但在實際操作當中,越過白線後馬上停下來不一定會被判定為闖紅燈。
這主要是因為現在的「闖紅燈」是由電子攝像系統的圖像分析來進行判定的。
我們來看一下典型的闖紅燈判定是怎麼樣的電子抓拍的工作原理大體是這樣的:
首先第一張照片①號位置在停止線內,每輛車都要拍一張;
然後在②號位置停止線外拍一張,闖紅燈的車就可能已經觸發電子監控篩選系統了;
③號位置在更遠處,表示闖紅燈行為確立,與上兩張照片形成了運動軌跡,③號位置會在停止線稍遠處,但具體有多遠是不一定的,每個路口的攝像調試情況都不同。
總之:越過白線之後要立刻停車,運氣好的話可能不會被系統抓到!
通常來說被系統判定闖紅燈後會有一個人工審核,會把一些誤判給篩除掉。
比如現場有交警指揮,這時就應該服從交警的指揮而無須看信號燈。假如「不幸」仍然被系統拍下,憑藉照片可以去申請行政複議,實際上「交管中心」看到這種情況不需複議程序也會給你刪除違章的。
另外,跟大車「誤闖」紅燈的行為是無法複議成功的,大車遮擋紅燈時可以根據兩側車輛或者人行橫道的變燈情況來判斷當前的信號燈情況,再不濟你可以一直等大車離遠了直到看見信號燈為止,後面的車輛雖然會按喇叭催你,但也比闖紅燈要好吧!
另外還有些特殊情況,比如前車故障或肇事,後車越實線繞開被拍是可以複議成功的。
最後,還有一種比較特殊的情況,叫做「闖綠燈」!就是說在道路交叉路口內已經發生了嚴重的擁堵,而當前車輛應該在停止線內等待而不要繼續擁擠進去,哪怕是綠燈!
如果一意孤行非要跟著擠進去,就可以被算作「闖綠燈」或者叫做「衝綠燈」,違規者會被扣2分罰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