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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的腳步越來越近啦!!下面小編告訴您兩個春節期間最主要的通知,一定仔細看好呦!
唐山市人民政府關於2016年春節期間市區禁限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唐政通字〔2016〕1號
為減少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大氣汙染,防止環境空氣品質急劇下降,確保廣大市民度過一個清新祥和的春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上級要求,市政府決定,2016年春節期間在市區(路南區、路北區、開平區、古冶區、豐南區、豐潤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實行有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定燃放時間。2016年2月7日(除夕)早6時至次日凌晨1時,2月8日(正月初一)、2月12日(正月初五)早6時至晚22時允許燃放,其他時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當市政府發布重汙染天氣三級及以上預警應急響應時,所有時間段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限定燃放區域及場所。嚴禁在國家機關、文物保護單位、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療養院、敬老院、影劇院、公園、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體育場館、公眾娛樂場所、集貿市場、樓房陽臺燃放。嚴禁在繁華街道,交通主幹道,車站、飛機場等交通樞紐,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燃放。嚴禁在生產、儲存、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工廠和倉庫、加油站、加氣站、液化氣站周邊100米以內及電力、通信線路附近燃放。嚴禁在高層建築、施工工地等重點部位、場所及周邊燃放。
三、限定銷售、燃放品種。嚴禁銷售、燃放未經批准生產的各類煙花爆竹產品;嚴禁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GB10631-2013)標準中規定的由專業人員燃放的A級、B級(專業燃放類)煙花爆竹產品。
四、限定銷售單位、時間。經安監部門批准的煙花爆竹零售點必須從取得《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的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進貨,憑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並懸掛規範統一標識。允許銷售日期為2016年2月1日(臘月二十三)至2016年2月12日(正月初五)。
五、對違反規定者予以處罰。公安、安監等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5號)和本《通告》,對違規經銷、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處罰。
六、實行舉報獎勵制度。廣大市民要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禁限燃放規定,並主動勸阻、制止不安全行為,積極舉報違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舉報電話:110(市公安局)、12350(市安監局)。其他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要參照本《通告》制定本區域禁限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5日
溫馨提醒:三天裡不包括正月十五!也就是說,元宵節唐山市區不允許放鞭炮!你可看好了!
根據河北省交通運輸廳發布《關於做好2016年春節假期小型客車免費通行工作的通知》,2016年春節小型客車免費通行時間為:
2月7日(除夕)零點開始至2月13日(初六)晚24點(共七天)
溫馨提醒:高速免費通行時間節點要把控好:以車輛駛離出口收費車道的時間為準。簡單說:只要出高速公路時過了除夕凌晨,就能免費。反之,到了初六,萬一在24時前還沒下高速公路,就得按原規定收費,開車的朋友一定要算好時間。
趕緊把這兩個重要通知告訴給親朋好友,好好安排過年吧!
【編輯:子非魚】 綜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