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還是走了。
上周六,當我看到那條新聞的時候,心中最後的一點幻想也破滅了。
失聯了將近一周的時間之後,杭州被租客「借」去當花童的章子欣還是離我們而去了。
在這裡簡單地給大家梳理一下整件事情的經過。
隨著事件的深入,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指責兩位老人輕易相信別人,指責孩子爸爸第一時間不報警,指責孩子媽媽缺席孩子的童年,還突然回來和孩子爸爸辦離婚。
斯人已逝,指責真的沒有必要。我們要做的,是從這件事中,找到一些我們的家庭中沒做到的、做得不好的事情。
我們每天都揪著耳朵給孩子灌輸安全意識,告訴他放學的時候不要隨便跟陌生人走、一個人在家的時候不要隨便給陌生人開門、在路上不要隨便和陌生人說話、發現情況不對了一定第一時間找警察叔叔幫忙...
但是,在孩子的心裡,他真的知道什麼是危險,什麼是安全嗎?甚至在有些時候,會不會出現「陌生人更加安全」的想法呢?
前幾天在網上看到了一個視頻,實驗者裝作是一個賣冰淇淋的老闆,當孩子來買冰淇淋的時候,他就以各種理由,讓孩子們到車上拿。
這只是一個實驗,如果這個實驗者真的是個人販子,一輛冰淇淋車,不一定能裝得下一下午的「收穫」。
為什麼小朋友們會被輕而易舉地「騙」上車?
因為在他們的眼裡,冰淇淋車是創造快樂的地方,賣冰淇淋的叔叔是笑嘻嘻的,他一定不是壞人,所以可以相信。
這個時候,你給孩子建立再多的安全意識也沒用,因為在他的認知裡,這根本就不是危險。
所以,在給孩子的建立安全意識的同時,安全感的建立必須跟得上。
安全感和安全意識就像保護孩子的兩種武器,安全意識負責在孩子出現危險的時候,如何自救,而安全感負責讓孩子更好地感知危險,遠離危險。
回到小子欣的事件中,周六周日兩天,我仔仔細細地看了所有的關於這件事的報導,也看了很多媒體對小子欣爸爸的採訪,其中有一句話特別扎眼。
「子欣4歲前,都是媽媽帶著在淳安生活,章軍則在杭州打工,後來他去了紹興,妻子也帶著女兒趕了過來——這是他、也是女兒人生中僅有的一段一家三口團聚的時光。」
事發的時候小子欣9歲,也就是在小子欣懂事之後,在4歲的時候,才只有幾個月的時間是在爸爸媽媽身邊的,這特別耽誤對於孩子的安全感的建立。
如果這個時候我是一個人販子,我有120%的把握讓這個小姑娘不掙扎地跟我走,她爸爸還發現不了。
不是我多會和孩子交往,實在是這種「假性陪娃」太害人。
千萬不要以為帶孩子去遊樂園就萬無一失了,當你沉迷手機的時候,孩子不一定會被誰搭訕,會被誰悄悄帶走。
但是如果你在帶娃去遊樂場的時候,能夠一直關注著孩子,經常和孩子互動,讓孩子感受到你的存在,給他安全感和陪伴的需要,這樣做的話,孩子就很難被帶走了。
0-2歲是孩子建立安全感的特別重要的時期,也是建立孩子和父母之間的聯繫的重要時期。
在這個階段,如果我們能夠建立好孩子的安全感以及我們和孩子之間的聯繫,孩子的內心就會有一種「有爸爸媽媽在的地方就是安全的」這種意識。
有這種意識的孩子,能夠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等到他們慢慢長大了,他們不會輕易地被陌生人帶走,不會因為陌生人的一個笑容或者一句溫暖的話就完全喪失自己的判斷能力。
就像前面提到的冰淇淋實驗一樣,如果孩子的安全感比較強的話,當陌生的賣冰淇淋的叔叔提出上車上拿更好的冰淇淋的要求時,他們會理智地思考,並且做出不上車的正確判斷。
如果小子欣能在小時候得到爸爸媽媽更多的陪伴,建立更強的安全感的話,她應該也不會輕易跟著兩個租客走吧,在路上也不會特別高興地回爸爸微信,給爸爸錯誤的判斷吧。
植物是有向光性的,而人,是有「向愛性」的。
每個人都是嚮往愛的,當一個人從一個地方獲得足夠的愛的時候,他就會認為這裡是安全的,父母如果給予孩子足夠的愛,孩子就會覺得父母身邊最安全。
而如果別有用心的人,給到了這份愛,那孩子就有可能把危險當成安全,喪失了判斷危險的能力,因為讓他身處險境的人,在他看來,恰恰就是那個給足了他愛的人。
別把孩子心中安全感的C位,讓給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