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籤證辦公室公布了2021年2月的移民排期籤證公告,一起來看下最新數據:
親屬移民
表A 最終裁定日
據親屬移民排期表A,對於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人來說:
F1類別排期為2014年9月15日,無變化;
F2A類別有名額,無需排期;
F2B類別排期為2015年7月15日,前進一周;
F3類別排期為2008年7月15日,前進一周;
F4類別排期為2006年10月15日,前進一周。
表B 遞交申請日
據親屬移民排期表B,對於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人來說:
F1: 美國公民成年未婚子女
F2A: 美國居民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F2B: 美國居民成年未婚子女
F3: 美國公民已婚子女
F4: 美國公民兄弟姐妹
職業移民
表A 最終裁定日
據職業移民排期表A,對於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人來說:
EB-1類別排期為2020年1月1日,前進122天;
EB-2類別排期為2016年6月15日,前進14天;
EB-3類別排期為2018年1月1日,前進17天;
EB-4類別顯示「C」,無需排期;
EB-5類別排期為2015年8月15日,無變化。
表B 遞交申請日
據職業移民排期表B,對於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人來說:
第一優先EB−1:傑出人才、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跨國公司高級主管或經理;第二優先EB−2:擁有高等學歷的專業人員,以及在藝術、科學或商業領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第三優先EB−3:不具有高等學歷的技術工人、專業人員;Certain Religious Workers:宗教人士;如何理解表A和表B?
表A是國務院籤證部門所公示的最終決定日排期。
表B是移民局所公示的綠卡申請日排期(可以遞交I-485調整身份申請或開始移民籤證準備材料的日期)。
國務院每個月公布排期細節,移民局會在相應的幾天內公布接受綠卡申請是依據表A還是表B。通常通常情況下,親屬移民依據表B日期,職業移民依據表A的日期。
如果你的優先日期早於表B上的日期,你或許可以遞交綠卡的申請,但綠卡申請的審批,還是必須依照表A國務院籤證部門所公示的排期。
NVC通常按照表B來通知繳費開啟移民籤證程序,按照表A來安排移民面試。超齡問題的計算也以表A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