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下午,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一大隊民警王本順、鮑爽在淮南道口執勤時,對一輛沒有懸掛車牌號的紅色轎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車雖然懸掛的臨牌仍在有效期內,但是民警在車後備廂裡找到兩塊嶄新的皖A牌照的號牌,駕駛員朱某稱,車牌號是剛從合肥拿回來的,還沒來得及裝,但是臨時號牌並未過期,憑什麼不能繼續用?
當民警告知這名男子,正式號牌領到之後,臨時號牌就自動作廢,即使在有效期內也不能繼續使用,而且,這種違法行為是會被記12分,處罰200元。駕駛員朱某聽後大驚失色,後悔不該「投機取巧」。
車牌領到手,臨牌就失效
。很多駕駛人並不了解這一點,以為雖然拿到了正式號牌但是臨牌還沒過期,就可以繼續使用臨牌,這樣不會有違章,開車也比較「自由」,將正式號牌放在車裡,但實際上這種行為本身就是違章。
蜀黍提醒大家:新車領取牌照後,無論臨時牌照是否到期,都已失效,有牌不掛上路,這就屬於不按規定安裝號牌的行為,將要面臨記12分罰200元的處罰。
提醒準備到車管所上牌照的車主,每輛車的車牌具有唯一性,也就是說領取正式牌照後,無論車輛的臨時牌照是否過期,都已失效。因此在車管所領完新牌照後,應把牌照正確懸掛到車輛,如果有牌照不懸掛,交警部門將依法查處這類違規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