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如皋本地一網絡論壇上出現了一條含有「桃園幼兒園」「家校通轉發」「有孩子的看看」這些關鍵詞的消息。
看到這樣的消息,很多市民特別是家中有孩子的家長們一定會點開看看,而打開之後發現如皋又出現了一種針對孩子的詐騙手段,不少人肯定會心有餘悸,從而再次在自己的朋友圈和微博轉發,一時間這條消息在多個公眾平臺傳播。
該論壇微信公眾號部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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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記者多番求證,發現這條所謂「桃園幼兒園校園通轉發的關於孩子詐騙」的信息為虛假信息。對照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發帖人有可能會被追責。
「我們一開始都不知道網上有這條消息,還是派出所的民警來詢問幼兒園的老師,我們才知道有人借了幼兒園的名義發了這條消息。」面對記者桃園中心幼兒園園長丁蘭表示,學校絕對沒有通過家校通平臺發送這樣的消息,她也不知道這個消息是誰從什麼地方發出來的。
隨後,記者聯繫了如皋市公安局高新區派出所教導員鄔海江,他說,關注到這條消息後,他立即組織所裡的社區民警去桃園中心幼兒園對網上這條桃園中心幼兒園家校通轉發的信息進行了調查核實,核實結果是:桃園中心幼兒園從未用家校通的平臺發送這樣的信息。
記者的調查進行到這裡,這條消息可以確定是一條虛假信息。與以往在市民朋友圈微博熱傳的虛假消息一樣,這則關於預防孩子詐騙的消息實則是條舊聞,在延吉、邯鄲、古治、臨淄多地流傳。內容不變,只不過在不同的城市就被發帖人加上當地的一所幼兒園或者是學校,以增加這條信息的可信度。
面對網絡平臺上的這樣的信息,鄔教導員提醒廣大市民:家長要增強防範意識,牢記理智冷靜,遇事不輕信,並及時跟警方聯繫。對於這樣的虛假信息,廣大市民更應該做到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特約記者陳雨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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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正的《刑法》第291條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