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淳安林業(chunanlin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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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家住淳安縣中洲鎮乘風源村的老李和往常一樣到屋邊涼亭休息,突然聽到村裡的保潔員大喊:「大家快來看,水溝裡有隻『四腳怪物』!」
這「怪物」看上去像條魚,但又長著四隻腳。
老李過去一看,立馬認出這是條「娃娃魚」,忙說:「這魚是保護動物,大家不要動。」說著就將「怪物」抓住帶回家中,並買來肉、小魚等,小心伺候著。
聽說抓住一條「怪物」,當地村民們上門圍觀。
有人提議,這麼大的「娃娃魚」很少見了,要不稱下多少重。經過稱重,它足足有8.7斤,體長達90餘釐米。
老李把這隻「怪物」發到了朋友圈,有好友看到後就想高價買下。
老李卻說:「我家經濟條件雖差,但平時也看新聞,知道這『娃娃魚』是保護動物,不能私自買賣,要報告警察後再放生。」
5月12日早上8點多,他打電話給淳安縣森林公安局說明了情況。隨後,他跟著森林公安民警一起到當地山間小溪,將這條「娃娃魚」放生了。
「娃娃魚」雖然稱為魚,其實它並不是魚,而是一種生活在淡水中的兩棲動物,與青蛙和蟾蜍同屬一個大家庭,學名叫大鯢,娃娃魚是它的俗稱。
近年來,淳安山區已經多次發現過娃娃魚。
為此,森林公安提醒廣大市民群眾,如在野外發現未受傷的野生動物,應儘量在它的原生處就地放生;如受傷需要救助的,請及時聯繫林業部門,讓它們得到應有的保護。求助電話:0571-64813351。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森林公安提醒廣大市民,嚴禁非法獵捕、運輸、經營、食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森林公安將持續加大打擊力度,對非法獵捕、出售、運輸、經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從重從快予以嚴懲。
為救助娃娃魚的老李和村民點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