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印江一村民用自製高壓電捕野豬,當天野豬沒來,自已去查看野豬觸電身亡。
當天上午9時,印江縣公安局許杉樹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杉樹鎮某村民捕殺野豬被電擊死。
▼事發現場
接警後,杉樹派出所迅速組織警力奔赴現場,同時聯繫120急救車。趕往現場時,經醫生檢查,已確認村民死亡。
民警調查:死者為白某,年齡30多歲,1月13日晚7點,白某與兄長一起帶著高壓電瓶及鐵線圈,上山安裝線圈電擊「野豬」,將線路安裝好後,兄弟倆就回家了。
14日上午9點多鐘,白某哥哥起床後,發現白某不在家,便打電話給白某,但電話一直無人接聽,於是便趕到昨天他們安裝電擊野豬的地方,發現白某已躺在地上,然後報警。
經查,13日晚8時許,白某獨自一人到放置安裝打「野豬」的線圈周圍查看,不料身體接觸到高壓線圈,被電擊身亡。
據當地林業部門介紹,私設電網濫捕野生動物屬非法狩獵違法行為。同時,明知高壓電網的危險性,卻盲目相信「不會有事」,依舊架設電網,對其他人的生命安全也構成了危害。
根據相關規定,若需獵捕野豬,可依法向林業部門申請核發獵捕證,公安部門申請配置捕獵槍彈。獵捕野生動物一定要依法遵規,私設電網或持獵槍捕獵者,可能構成非法狩獵罪、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對不特定人造成危害的,甚至可能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安全罪,實在得不償失。
(貴陽晚報全媒體記者 簡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