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二表氣憤的告訴我們,首先撞到 母親的這位半掛車司機,不僅沒有及時撥打120和110報警通知家屬 ,竟這樣一走了之了,所以 母親 錯過了最佳救治時間去世了,而 讓王二表 萬萬沒有想到是 接下來發生的事情。
說到這裡,王二表心如刀絞,沒想到自己的老母親就是去吃個喜宴,回家的路上就發生了這樣的慘烈的事故,讓王二表最心痛的是,三位肇事司機,竟然沒有一個主動報案,全部逃逸了。然而更讓他擔心的是,現場沒有留下一點關於肇事車輛的線索。逃過一時,卻逃不過了一世,更逃不了法律的制裁,經過 26天的日夜排查,這起致人死亡的 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目前,三名嫌疑人已經確定。
小編提醒:
發生事故應該及時停車
搶救傷者 並且報警
如若逃逸 性質就變!
交通肇事逃逸後果:
一、行政處罰重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規定,對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司機,不論其造成交通事故後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都將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
二、刑事責任重
根據《刑法》第133條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肇事後逃逸的,屬法定的加重情節,傷者因搶救不及時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傷者沒有死亡,機動車駕駛員為了逃避法律追究,將撞傷者帶離事故現場後隱藏或者遺棄,致使傷者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嚴重殘廢的,則構成了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按《刑法》規定,將會受到更加嚴厲的處罰。此外,法律還規定,交通肇事後,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車人指使肇事司機逃逸,致使傷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上述人員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