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浙江建德法院審理建德首起涉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被告人有32人,涉及罪名有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賭博罪、聚眾鬥毆罪、窩藏罪等。
其中,有個女被告人洪某,說自己剛生下兒子不久,尚在哺乳中,請求監外執行。庭後,法官在要求洪某提供住院病歷、嬰兒出生證明等材料時,事情發生了戲劇性的變化。
最離奇的是,隨著調查進一步深入,還冒出了一件明明驗的是兩個人的DNA,卻出現三條遺傳染色體的「怪事」。
洪某,女,1982年生。在這個案件案發,去年3月,公安對一眾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時,洪某因懷有身孕被取保候審。
案件進入法院審理程序後,洪某稱自己剛生產完,身體虛弱,無法到建德法院領取起訴書副本。
而當建德法院書記員聯繫上門送達材料時,電話裡洪某執意拒絕書記員到其家中送達。儘管後來書記員是在洪某家附近把起訴書副本交到洪某手中,但是對她的表現有了疑惑。
所以當2018年11月14日庭審結束後,法官要求洪某提供住院病歷、嬰兒出生證明等材料。
洪某說:「我沒有孩子的出生證明,我的孩子是在家裡出生的。我媽媽和阿姨幫我接生的。」
結合之前的疑問,法官要求公安機關對此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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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拿著洪某提供的她跟孩子的唾液進行DNA比對,竟出現了三條遺傳染色體,兩個人怎麼會出現三條遺傳染色體呢。
法官要求進行血液DNA比對,最終,血液DNA比對顯示,孩子並非洪某所生。
經過調查,洪某口中的「兒子」實際上是她堂弟的孩子。
原來,當時3月份懷有身孕的洪某在去年9月流產。但是為了能夠以懷孕和哺乳申請監外執行刑罰,洪某想到了堂弟媳婦剛剛生了孩子。所以,當公安上門提取唾沫時,全家演了一齣戲,將堂弟的孩子指認為洪某所生。
最令人瞠目結舌的細節是,民警上門取DNA,洪某和堂弟媳躲在衛生間裡,通過親吻交換唾液。所以最後報告顯示唾液中提取到了三條染色體。其實,這三條染色體分別是洪某、堂弟媳婦和嬰兒。
結果出來了,建德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對被告人洪某執行逮捕。2018年12月4日,建德法院判處洪某有期徒刑2年6個月。與此同時,公安機關對洪某涉嫌妨害作證,洪某家人涉嫌幫助偽造證據行為進行立案偵查。
來源: 錢江晚報浙江24小時重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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