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縣地方稅務局關於開展服務業發票兌獎抽獎活動的公告

2021-02-25 吉林汪清新聞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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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發票管理,打擊利用發票偷漏稅行為,鼓勵消費者積極索要發票,維護稅收正常秩序,汪清縣地方稅務局決定開展發票兌獎、抽獎活動,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積票兌獎

1.積票範圍:汪清縣地方稅務局發售的2013版、2014版(即發票代碼第6、7位為13或14)的《吉林省地方稅務局通用定額發票》「發票聯」或者《通用機打發票》「發票聯」(卷式即餐飲稅控機通用發票)。發票要保存完好,符合地稅部門要求。

2.兌獎方式:積票兌獎自2014年8月18日起開始,消費者以滿500元積票為單位,可直接到地稅局辦稅服務廳兌換相應檔次的獎品,同時,將兌獎發票繳存,並登錄身份證號碼,領取抽獎號碼參與「積票抽獎」活動。

二、積票抽獎

1.抽獎方式:「積票抽獎」擬於2014年底前開展,在「積票兌獎」的基礎上,以滿500元積票為單位領取一個抽獎號碼,依次類推,以滿一定組數為一個抽獎段,由地稅局在公證部門的監督下採取公開隨機抽取的方式抽獎。「積票抽獎」中獎的消費者,由地稅局公示或電話通知,在有效期內持繳票時登記的有效身份證、中獎號碼,在指定日期由本人到地稅局領獎,過期視為自動放棄。

2.獎項設置

特等獎1 個: 獎品價值40000元。

一等獎5 個: 獎品價值5000元。

二等獎10個: 獎品價值4000元。

三等獎20個: 獎品價值3000元。

四等獎40個: 獎品價值600元。

五等獎90個: 獎品價值300元。

紀念獎300個:獎品價值200元

三、有關事項說明

1. 「積票兌獎」、「積票抽獎」獎品標準以實際採購價格為準。

2.獲得獎品價值超過800元(不含800元)的中獎者需按所獲獎品價值的20%繳納個人所得稅後方可領取獎品。

四、汪清縣地稅局對活動享有最終解釋權,並按照發票兌獎、抽獎活動方案具體實施。

發票違法行為舉報電話:0433-8226020 0433-8226110

發票有獎活動諮詢電話:0433-8226010 0433-8226110

汪清縣地方稅務局

201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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