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捆蔬菜、幾袋饅頭、洗漱用品……年終「紅包」裡裝的不一定都是錢,有的企業或因經營效益不佳,資金緊張,用實物代替;有的企業打小算盤,發點日常用品「意思一下」;有的發積壓產品,讓員工幫忙去庫存……難怪有人抱怨: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是,你抱著一臺「蘋果」,我提著一箱蘋果。五花八門的發放方式讓員工很困惑:「年終獎可以這樣發嗎?」
「我們公司的年終獎是名副其實地『搶紅包』。」在一家諮詢公司上班的馬嬌說,「年終獎以年會抽獎的方式發放,獎品是各種家用電器和電子產品,我是業務骨幹,沒少給公司掙錢,可只抽到個不太實用的運動手環,平時幹活不怎麼賣力的人,反而抽到了大獎,這太不公平了!」
餘盛在一家創業公司工作,他的年終獎是2萬股期權。「老闆解釋,等公司在新三板上市後,期權就能變現了。」但在餘盛眼裡,期權只是「看上去很美」。「雖說公司制定了三年上市的計劃,但經營狀況並不樂觀,能活多久還是個問題。」
有很多人反映,年底離職時拿不到年終獎。「年終獎是對過去一年工作的獎勵,而不是對來年工作表現的『預付款』,只要員工付出了勞動,就應拿到年終獎。」北京某銀行的職員小迪去年底跳槽到另一家金融機構,「我在原單位獨挑一攤,這一年很辛苦,可十來萬元的年終獎一分錢都沒給我,太不近人情了。」
胡燕來介紹,如果合同有明確規定,即便員工離職也應該獲得年終獎。如果沒有事先約定,公司在員工離職後制定了年終獎發放政策,離職員工可與公司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