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活動中,民警通過懸掛條幅、擺放展板、發放宣傳資料、現場講解等方式,向群眾宣傳「斷卡」行動內容並向群眾普及電信詐騙防範常識,使群眾提升防騙能力,了解非法開辦販賣手機卡、銀行卡、對公帳戶等違法犯罪的危害和懲治力度。同時提醒群眾,買賣電話卡、銀行卡、對公帳戶等均屬違法行為,請群眾務必保管好自己的電話卡、銀行卡以及對公帳戶等,不要隨意轉借、轉讓或倒賣,避免成為「電信網絡詐騙的幫兇」,如發現上述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10向公安機關舉報。
此次宣傳活動共張貼「斷卡」公告200餘張、發放宣傳單3000餘份,向群眾現場講解600餘人次,進一步提高了群眾防詐騙意識,收到了良好效果。銀行卡、電話卡一旦被收購很可能會被用於不法行為。部分出借、出租、售賣個人銀行卡的人員不僅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還會給生活帶來極大的不便!
根據銀行的懲戒措施,個人名下一張銀行卡涉案,5年內不能開新戶,禁用手機支付,買個菜都只能給現金,所有業務都得去櫃檯辦;同時計入徵信,基本告別信用卡和房貸車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