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第二醫院《出生醫學證明》申請與保管
申請:
申請時間:產婦在院期間或出院後在每周二、五15:00申請。
申請地點:六樓產科護士站
申請時需提供以下所有證件:
1.先黑色水筆填寫清晰《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籤發表。
2.《生醫學證明》具有法律效應終生有效。需要由新生兒母親領取,父親領取必須由母親寫好委託書和父親身份證複印件一張。
3.新生兒姓名只能與父母姓,不能第三方姓,要使用規範漢字,漢字是否規範可以在《福建治安便民》查詢。
4.雙方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有居民二代身份證、港澳臺的居民以居住證、護照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要有磁性及有效期內,否則必須重新辦理身份證)。
保管:
1.《出生醫學證明》是人生第一張法律證件。
2.《出生醫學證明》用於戶籍登記,所取嬰兒姓名為法定身份證姓名,不可更改。
3.出生證副頁不能私自撕開,應由戶籍機關撕取,用於戶籍備檔。
4.出生證應保持整潔完好,嚴禁隨意填寫、塗改,並注意防火、防潮、防遺失,不能過塑。
籤發流程
孕期:取好新生兒姓名(男女各一個)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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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後:新生兒父母在新生兒出院前或出生一個月內到分娩單位填寫《出生醫學證明申領表》,並提供雙方有效的身份證件(身份證、港澳臺的居民以居住證、護照等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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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單位核對《出生醫學證明申領表》及雙方有效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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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一致的籤發《出生醫學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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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證人不是新生兒母親,新生兒監護人領證需提供母親籤字的委託書領取《出生醫學證明》
換發出生證明流程
第一步:複印病歷:分娩記錄和住院病歷首頁(必要時)複印在病案室三樓,需帶產婦和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
第二步:①原來的出生證明②複印病歷③夫妻兩的有效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 第三步:到產科6樓護士站填寫換發申請表 第四步:申請表要求:①護士長籤名②到二樓醫務科籤名③到門診6樓辦公室蓋章 第五步:材料齊全後到6樓產科護士辦公室換發補發出生證明流程
第一步:複印病歷兩份:①分娩記錄②出生醫學證明存根③住院病歷首頁第二步:①一份複印病歷 ②兩夫妻有效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帶到產科6樓護士站填寫補發申請表
第三步:補發申請表需 ①護士長籤名 ②到二樓醫務科籤名 ③到門診6樓辦公室蓋章
第四步:帶上 ①複印病歷 ②兩夫妻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③補發申請表到建陽區婦幼所出生醫學證明補發處辦理,由建陽區婦幼所通知患者登報地點。
註:按《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要求由專人籤發,需在規定時間內來申請(節假日或經辦人開會、外出時不能籤發,請諒解!)
諮詢熱線:0599-5842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