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執行人崔國春付款10.5萬元,(2017)湘0802執331號已經執行完畢。
2、被執行人鄭遐順付款37.5萬元。(2017)湘0802執恢67號已經部分履行、鄭遐順義務已經履行完畢。
3、被執行人彭劍利、唐彬付款2萬元。(2017)湘0802執504號部分履行完畢、剩餘款項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4、被執行人王俊傑付款0.647萬元。(2017)湘0802執273號已經執行完畢。
7、被執行人覃正勝付款13.136萬元,(2017)湘0802執273號已經執行完畢。
5、被執行人江小紅付款30.73萬元,(2017)湘0802執273號已經執行完畢。
6、被執行人朱雙福付款30萬元。(2015)張定民執字第276號已經執行完畢。
8、被執行人楊大志、田際軍付款3.6萬元。(2015)張定民執字第1297號已經執行完畢。
7、被執行人胡遵輝付款1.28萬元,(2015)張定民執字第291號已經執行完畢。
8、被執行人吳廷祥付款6.5萬元。(2017)湘0802執267號已經部分履行,剩下達成和解。
9、被執行人施海華付款30萬元,(2017)湘0802執782號已經履行完畢。
10、被執行人庹雲、李桂庸付款8萬元,(2017)湘0802執273號已經執行完畢。
11、被執行人田開軍付款8.5萬元,(2016)湘0802執338號已經執行完畢。
12、被執行人張文軍付款2萬元,(2017)湘0802執485號已經執行完畢。
13、被執行人田金林付款6萬元,(2017)湘0802執916號已經部分履行。
14、被執行人周柏華付款15萬元,(2017)湘0802執恢311號已經履行完畢。
15、被執行人宋政毛付款2.89萬元,(2016)湘0802執1204號已經執行完畢。
16、被執行人夏明洪付款2萬元,(2017)湘0802執936號已經執行完畢。
17、被執行人羅四清、羅廷奎付款100萬元,(2017)湘0802執368號已經執行完畢。
18、(2017)湘0802執949號龍維兵、趙宗英履行211.9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