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333省道橋頭林福至鬧水坑路段靠山一側的垃圾站焚燒垃圾,引發山林火災。
當時,小編想,這回終於可以消停了,有關部門人員肯定會加強管理,這個垃圾站也不用天天焚燒工業垃圾,將過往人員燻臭的半死。
幼稚如小編,誠然沒了解透某些部門人員的不作為,究竟有多嚴重。
昨晚,一名在溫溪上班,天天要走333省道橋頭溫溪段的男子爆料說,該垃圾站天天在焚燒垃圾,臭的要死,都呼吸不了。山林著火後也就好了一天。
小編一度不信該男子的說法。
然而,今天下午4點多,又有網友爆料該垃圾站焚燒垃圾的事。
哪怕剛剛才因為焚燒垃圾引發山林火災,也阻止不了垃圾繼續焚燒。實在無語!
我們總是譴責無良人員違法擅自焚燒垃圾,不顧他人感受,不顧環境汙染。
但這個世上總有人為利不顧一切。而我們不是有拿著納稅人工資的管理人員嗎?
一次焚燒可以說意外,兩次焚燒可以說不良人員狡詐。可如此日復一日的焚燒,哪怕引發山林火災也阻止不了。那就不是光譴責無良人員那麼簡單了,而是監管部門人員的不作為,在縱容著無良人員的違法行為。
否則,你拿什麼思路去解釋這種現象?
管理一下違法擅自焚燒垃圾有這麼難?或者說,就這麼點事你也管不了,你還能幹什麼?
來源:橋頭菇溪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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