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來過家裡,我看到她坐在那裡寫作業,她看見我叫了一聲嬸子就收拾書包走了。」
由於二人年齡太小,這段朦朧的感情受到雙方家庭的反對。今年年初,小魏曾告知母親已經斷了來往。沒想到現在竟然鬧出這麼大的事。
小魏同村村民告訴記者,小魏事發當天中午才從青島回來,快12點了,才打電話告訴家裡說回來了。「接著這不當天下午2點就出事了。」
隨後來到女孩小李所在高中——萊蕪市第五中學。對於這件事,校方以及老師都感到非常痛心,小李平時表現和學習成績都不錯。
據記者了解,這起案件已經交由萊蕪市公安局萊城分局刑警大隊辦理。案發當天晚上7點左右,小魏在萊蕪五中附近被警方抓獲。當晚8點,小魏正式被警方刑事拘留,目前羈押在看守所。
有人說18歲以下禁止早戀。確實,因為少男少女感情不成熟而造成的悲劇實在太多了,但對於悲劇原因的追問,僅僅到「早戀」這一層真的科學、負責嗎?把一些本該由多方面反省的問題,籠統地用「早戀」來終結,又能對潛在的悲劇起到什麼警示作用呢?
青春期對於異性的好奇或者好感其實是自然而然的事,然而在升學壓力或者是傳統觀念之下,不少老師和家長都戰戰兢兢嚴防死守,青春期少男少女或因逆反心理,或因懵懂無知,以至於稀裡糊塗以為自己找到「真愛」的大有人在。其實,很早就有教育專家提出,對於青春期朦朧的感情,堵不如疏。希望類似的「早戀」悲劇,不要再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