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檢查到底是幹什麼的,要怎麼幹,怎麼才能幹好?
翻出2003年寫的一篇舊文。回到當時,再看現在,似乎,這些問題還沒完全解決好。
7個人要解決每天的吃飯問題:分一鍋粥。怎麼分才好呢?
分法一:擬定一個人負責分粥。很快大家就發現,這個人為自己分的粥最多,於是又換了一個人,結果總是主持分粥的人碗裡的粥最多最好。
分法二:輪流分粥,每人一天。雖然看起來平等了,但是每個人一周中只有一天吃得飽而且有剩餘,其餘6天都飢餓難挨。
分法三:大家選舉了一個信得過的人分粥。開始還能基本公平,但不久他就開始為自己和溜須拍馬的人多分。
分法四:選舉一個分粥委員會和一個監督委員會,形成監督和制約。雖然基本做到了公平,但由於兩個委員會相互「扯皮」,等分粥完畢時,粥早就涼了。
分法五:輪流分粥,但是分粥的人最後一個領粥。這種分法令人驚奇:7隻碗裡的粥每次都一樣多,就像儀器量過一樣。
尋找分粥方法的路是漫長而又艱難的,在發現第五種分法之前,7個可憐的傢伙大概已經瘦得皮包骨頭了。這故事,混合著苦、澀、酸、甜的味道,再讀它,仍然讓人深思。
河南洛陽「12.25」大火,特別是牽扯此案的消防監督員姚國紅被判7年有期徒刑之後,我一直在想:目前的消防工作法規、體制、模式、方法,是不是也有哪些不妥呢?是不是需要改革和改變呢?
公安部61號令已經頒布,諸多問題在走向前臺的時候,人們議論紛紛,思緒萬千。敢問路在何方?筆者不揣愚昧,先拿防火檢查開刀,草就六論,以供方家斧正。
治大國如烹小鮮,是說:治理一個國家就好象是在烹炸一條小鮮魚,如果翻得太勤,魚就爛了。這就是無為而治的道理。
從這個角度看我們目前的防火檢查,特別是專項治理,的確是翻得太勤了。有人戲稱:消防檢查是大運動式的檢查。言下之意,發生了油罐火災,則全國必搞油罐治理,發生了幼兒園火災,則全國必搞幼兒園檢查,發生了百貨大樓火災,又必搞百貨大樓專項整治,如此等等。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結果是按下葫蘆浮起瓢,西方不「亮」東方「亮」。
竊以為,全國通令式的今天一個專項消防治理,明天一個專項治理,特別是對於某個行業、某些場所的防火檢查治理,固然有其好的和必要的一面,但弊大於利。理由主要有二:
其一,全國通令,挾天子以令諸侯,各地不敢不聽,必然打亂工作計劃,而且此類治理一般都會為期一月乃至數月,極易造成忙亂。更兼省、市都各有號令,一時間幾個專項治理摻雜其間,會議、材料滿天飛,讓基層無所適從,眾所周知,目前消防監督人員是有限的,種了這塊地,就會荒了那塊田。既然力不從心,難免摻假灌水,所謂成效自然會打不少折扣。
其二,猛藥難治慢性病。專項治理固然可收一時一地或一個行業、區域之效,但實事求是地說,消防是個慢性病,具有廣泛的發病基礎,並且決非三天兩日可以治癒,專項治理雖然對上暫時有個交待,但猛藥過後,治標並未治本,極易復發,有些老頑病,幾乎毫無療效,而其他藥力未到之處,火災遍地開花的局面沒有根本的改觀,專項治理的導火索又隨處可見。
烹小鮮,熬香湯,需要的是耐性和功夫。
或許,急功近利的專項檢查治理可以休矣。
(未完,待續)
下期 ● 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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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點兒消防,多點兒平安
1、靠山屯閒話,值得擁有
2、單位消防預案與演練【課件】
3、 你要明白,我只是個消防隊員
4、兄弟,留給你的時間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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