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南山交警在轄區開展查處酒駕的獵虎行動,查處過程中,遇到了這麼一名女司機,警方要求她將車窗搖下,並配合酒精吹氣測試,但是對方說什麼也不幹。
警方「獵虎」行動 「奔馳姐」瞬間淚奔
昨晚九點左右,在南山創業路與南山路交匯處,警方開展獵虎行動。期間,交警攔下了一輛奔馳SUV車型的車輛,裡邊有一名女司機,和一名女乘客。警方要求女司機配合吹氣酒精測試,但女司機並不配合。
目擊者:女司機在車內喝水
交警忙著勸說該女司機。在此過程中,有多名路邊的群眾向本欄目反映,他們看到該女司機在車內多次喝水,他們懷疑這是故意拖延時間,並借水稀釋體內酒精。
警方:要求配合 耐心勸說
警方介紹,喝水行為涉嫌妨礙警方取證,他們當場要求女司機停止這一行為。 女司機雖然沒有再喝水,但一直拒絕打開車門,只是不停的在駕駛室裡哭。
女司機面臨扣12分處罰
經過警方約40分鐘的耐心勸說,女司機才最終徹底搖下車窗配合。警方介紹,該女子並未透露她在哪喝的酒,不過她已經向警方表達了悔意,但即便如此,該女司機也將付出代價。
哭可不可以理解為知錯了?後悔了?如果是知錯了後悔了,接下來正確的做法應該是配合執法,乖乖受罰,吸取教訓,終生不再犯,而不是躲在奔馳車裡拒不出來。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被交警攔下,有機會哭,好過在酒駕的路上越走越遠,一直到連哭都來不及了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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