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費繳納入口
天然氣價格是指天然氣每立方米/每公斤的價格,由於天然氣用途廣泛,價格漲幅受到關注。2012年10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頒布了《天然氣發展「十二五」規劃》、《天然氣利用政策》,明確把天然氣價改列入「十二五」期間資源產品價格改革的主要目標之一。
天然氣價格改革的最終目標是完全放開氣源價格,政府只監管具有自然壟斷性質的管道運輸價格和配氣價格。
綠色環保天然氣是一種潔淨環保的優質能源,幾乎不含硫、粉塵和其他有害物質,燃燒時產生二氧化碳少於其他化石燃料,造成溫室效應較低,因而能從根本上改善環境質量。
經濟實惠天然氣與人工煤氣相比,同比熱值價格相當,並且天然氣清潔乾淨,能延長灶具的使用壽命,也有利於用戶減少維修費用的支出。
天然氣是潔淨燃氣,供應穩定,能夠改善空氣品質,因而能為該地區經濟發展提供新的動力,帶動經濟繁榮及改善環境。
安全可靠天然氣無毒、易散發,比重輕於空氣,不宜積聚成爆炸性氣體,是較為安全的燃氣。
天然氣價格,對製造企業、對廣大民眾影響是最大的。
一是總結放開直供用戶用氣門站價格的經驗,繼續推動天然氣交易市場建設,完善相關配套措施,為最終全面放開非居民用氣價格創造條件。
二是加快建立居民用氣階梯價格制度,2015年要全面建立。同時在做好低收入群體生活保障的前提下,逐步理順居民用氣價格。
三是完善管道運輸價格形成機制,合理制定管道運輸價格,同時加強配氣價格監管,促進天然氣行業健康發展。
國家沒有規定天然氣初裝費的收費標準,只是要求各地打破壟斷,引入市場競爭。在2001年,《國家計委財政部聯合下發了關於全面整頓住房建設收費取消部分收費項目的通知》(計價格〔2001〕585號),文件規定,取消與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重複收取的水、電、氣、熱、道路以及其他各種名目的專項配套費。統一歸併後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由省級價格、財政部門根據近年來公用事業價格改革和調整情況,按照從嚴控制、逐步核減的原則重新核定收費標準。凡是未按規定審批權限批准徵收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或其他各類專項配套費,以及計價費〔1996〕2922號文件頒布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出臺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或其他專項配套費,一律取消。對涉及燃氣的規定中,並沒有說「取消天然氣安裝費」,只是取消了「暖氣集資費」,並明文提到了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兩管三線」材料費、安裝工程費等相關價格的管理,規範壟斷企業價格行為。各個地方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天然氣的初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