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職能,嚴肅公安機關工作紀律,維護經濟社會發展秩序,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伊春市公安局伊美分局全體民(輔)警在工作生活中要嚴格落實「四嚴查四一律」工作要求。
四嚴查
一、嚴查「酒」的問題。嚴格檢查工作時間、值班備勤期間飲酒,酒後駕駛機動車,違規出入娛樂場所飲酒、酗酒、酒後滋事等問題。
二、嚴查「車」的問題。嚴格檢查酒後駕車、公車私用、警車違規停放、不規範駕駛等問題。
三、嚴查「槍」的問題。嚴格檢查槍枝、彈藥交接,佩戴、使用、日常保管等方面存在問題,對配槍資格進行全面排查,消除風險隱患。
四、嚴查「禮」的問題。嚴格檢查接受宴請或宴請他人、收送禮金、禮品等問題。
四一律
對違反「四嚴查」工作紀律的民(輔)警:一律追究主要領導責任;一律從嚴頂格處理;一律追查相關責任;一律向全警通報警示。
李毅副省長「四不」要求:
不搞情有可原;不搞下不為例;不搞內外有別;不搞內部消化。
伊春市伊美公安分局設立執法監督投訴舉報電話,凡發現伊美公安分局民(輔)警違反「四嚴查四一律」工作要求,可撥打電話進行投訴舉報。
舉報電話:0458-3964618
0458-3608110
伊春市公安局伊美分局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