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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洛杉磯大暴亂:美國總統派1.35萬正規軍鎮壓,逮捕12000人。
1992年4月29日,美國洛杉磯黑人社會震驚於一樁案件的不公平審判,4名在執法過程中過度使用武力的警察被無罪釋放。
消息傳出之後引起洛杉磯百姓的震怒,他們紛紛走上街頭抗議,在接下來的兩天時間內升級成了一場大規模的暴亂,造成了超過63人死亡,2383名群眾受傷,經濟損失高達8-10億美元。
為了平息這場暴亂(Riots),美國政府不惜動用國民警衛隊以及第7步兵師、第1海軍陸戰隊的1.35萬名士兵前來鎮壓。
事件的源頭來自於一段廣泛傳播的錄像帶。1991年3月3日晚,一名叫羅德尼金(Rodney Glen King)的黑人司機和他的兩個朋友剛剛狂歡回來,他們酒後在高速上行駛,時速陡然超過了180KM/小時,屬於嚴重的超速。羅德尼金有案底在身,他之前有過家庭暴力、搶劫罪的犯罪記錄,1990年他被保釋出獄,條件是不能飲酒,事件發生當晚他仍然處在保釋期。
違規飲酒、酒後駕駛、超速駕駛,這三樁罪名加在一起足夠讓羅德尼金"喝一壺"了,但在美國社會的眼中,這顯然不能成為美國警察過度使用武力執法的理由。
3月4日凌晨零點半,警察發現了他們的違法行為,並且驅車追上予以警告,羅德尼金沒有第一時間停車,反而是和警察"飆車",在接下來的15分鐘時間裡他闖了好幾個紅燈,還差點釀成一樁交通事故。
15分鐘後,在3輛警車和1輛警用直升機的圍追堵截之下,羅德尼金不得不停下來。警察要求羅德尼金按照重案犯的標準臉朝下躺在地上,羅德尼金此時囂張不已,不僅緩慢走出,還對女警做扭動胯部的侮辱性動作。這下徹底激怒了同行的男性警察,他們使用電擊槍對羅德尼金電擊,但因電壓不夠,羅德尼金沒有第一時間倒下,反而是反身向警察衝來。
四名警察掏出警棍,將這名黑人撂倒,在接下來的81秒時間內,四名警察一共揮舞了56下警棍,有23下沒有擊中,這導致了羅德尼金面部多處骨折和身體上的多處瘀傷、撕裂,更嚴重的是造成了他腦部的永久性損傷。
當事人都沒有想到的事情是,附近的公寓居民樓的攝像頭全程捕捉到了這個畫面,並且在接下來的一段時間內在全國範圍內廣為傳播,引起了公眾的強烈反感,一次民意調查顯示,超過92%的民眾認為是警察過度使用暴力,因而有罪。
但令人詫異的事情發生了,在大約1年後的公開審判中,陪審團認為4名警察並沒有過度使用暴力,從而被無罪釋放。
消息傳出後立馬引起了美國社會的廣泛憤慨,尤其是洛杉磯黑人群體。
1992年4月29日下午3點45分,已經有300名群眾在法院門口聚集,場面十分緊張。
在此期間有白人遭受虐殺的記錄,洛杉磯處處都有縱火行為發生,暴徒甚至還襲擊前來救火的消防隊員,城市險些成為一片火海,尤其是好萊塢大道和長灘受到的損失也不容小覷。
美國政府採取了最嚴厲的方式鎮壓暴亂,加州政府調動2000名國民警衛隊(陸軍)應急,此後美國總統老布希更是調遣了正規軍包括第7步兵師、第1海軍陸戰隊的部隊,在洛杉磯最高峰時期的軍隊數量達到了1.35萬名。
5月3日,洛杉磯的宵禁正式結束,標誌著洛杉磯暴亂結束。
這座城市付出的代價是巨大的,超過63人在這場暴亂中喪命,其中有數十人是被軍隊擊斃的,2383人因此受傷。
暴亂後美國政府逮捕了1.2萬名不法分子。與此同時還有8-10億美元的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