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小區樓道,你可能看到過,有人從樓上拉出一條電線,接上插座,給停在樓下的電動車充電。殊不知,這裡面藏著很大的安全隱患,一不小心會釀成大禍。就在4月29日傍晚,蘭江街道青松邨一樓道裡就因為這個發生火災,幸好沒有造成人員受傷。
當天16時許,蘭江街道青松邨22幢發生火災。從現場的照片可以看出,當時的火情有多麼危險,所幸當時沒有人員在場。經查,租住在402室的柳某從4樓房間私拉電線,給停在一樓樓梯口電瓶車充電,因電氣線路故障引起電瓶車著火,並致使停在邊上兩輛電動車不同程度燒毀。目前,根據《消防法》六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柳某因過失引起火災行為處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
蘭溪警方將繼續加大執法力度,持續開展消防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動,嚴查各類消防隱患、嚴打各項消防違法行為,做到每發生一起火災都要追究消防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
同時,警方提醒市民,為了安全,不要購買和使用非標、超標電動車,切勿對電動車加裝電池或改造。電動車充電應在室外,不要在周邊放置易燃物或使用明火,充電時間不宜超過5小時,充完電記得及時拔掉電源。
做好以下消防安全工作很重要:
1、規範使用燃氣設備,嚴禁使用「黑煤氣」。使用燃氣後要隨手關閉氣源閥門,經常檢查連接軟管安全狀態,廚房用火要專人看管;
2、嚴禁將電動自行車亂停亂放,禁止在室內、走道或樓梯間充電;
3、電焊工必須持證上崗,辦理動火手續,嚴格操作規程使用;
4、家中、車中要備好滅火器,各類單位經常檢查滅火器的使用情況;
5、春夏季是火災高發時間段,請市民加強用電用氣用火的管理,如發現違反消防安全行為,及時制止,並撥打119、110舉報。
記者:張妙娟
通訊員:胡筱俊
編輯:何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