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過「交管12123」手機APP
的朋友都知道,
扣3分以下的違法記錄
只交罰款不用扣分!
但今天(10月31日)下午
一則消息傳遍雲南人的朋友圈,
從明天開始
這樣的「好事」將一去不復返啦!
朋友圈消息↓
很多網友也紛紛
留言詢問條碼君
消息的真假↓
實際上今天(10月31日)
部分州市交警部門
已經率先發布了通告↓
10月31日,文山州公安局交警支隊發布關於嚴格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的通告,通告要求從11月1日起發生的所有交通違法行為嚴格執行記分規定,必須一律予以記分。
為認真貫徹執行公安部交管局《關於嚴格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堅決遏制買分賣分行為的通知》、《雲南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關於做好部交管局嚴格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堅決遏制買分賣分行為相關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對當場處罰、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記錄的交通違法行為,一律予以記分處理,包括通過違法處理窗口、「交管12123」手機APP、網際網路綜合應用平臺和其它自助處理平臺及終端處理的交通違法,一律予以記分處理。請各位駕駛員文明駕駛、安全出行!
不過截止目前,
昆明交警部門暫時未
對外發布相關消息,
昆明的老司機們
還是坐等官方吧!
再次提醒大家,
遵守交法、安全出行!
內容來源:麗江交警官方微博、文山電視臺、網絡
編輯:米涼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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